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李川
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初衷和使命。
湖北位于长江之“腰”,是长江径流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肩负着“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要使命,也承担着挺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脊梁的光荣责任。近年来,湖北坚持将水土保持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持续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流域系统综合治理,狠抓项目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水保监管效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北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在荆楚大地绘制了一幅水土流失治理的壮丽画卷。
因江而生、因水而盛的湖北,近年来各地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结合所在区域发展定位,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了多种切合实际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为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发展的新领域,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出了要求。
什么是生态清洁小流域?
水土保持型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指在一定的流域范围内,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的小流域。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0条;到2035年建设52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湖北省水利厅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把3个一级流域、16个二级流域片区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列入坚守生态安全底线的重点任务,“十四五”以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项目资金7.39亿元,并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行以奖代补等建设模式,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湖北省已建成了26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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