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周瑞芬)“看到小丹(化名)的笑脸,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3月26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方达强在回访案件当事人小丹后,看到她明媚的笑容,也欣慰地笑了。
小丹今年8岁,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原居住阳新县某村,其父亲长年在外打零工,母亲为智力障碍患者,无法给予小丹应有照顾。
小丹一直由腿脚有疾病的,且为低保户的爷爷和奶奶抚养。
不幸的遭遇,加上困难的家境,让小丹人生的道路困难重重,更牵动了办案检察官的心。
案件已尘埃落地,但该如何解救小丹?阳新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前思后想。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条路子。
检察官们积极协调阳新县司法局,指派两名公益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向阳新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终,阳新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履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义务。
在接到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官方达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他发现小丹一家老小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拮据,符合国家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
结合案件事实和申报的情况,该院遂对其给予1.5万元司法救助,缓解了燃眉之急。
小丹正值学龄,考虑到案件影响,亟待转学安置。
在检察官们的引导下,小丹的爷爷奶奶向司法机关提出为小丹“转学安置、提供廉租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深入走访其所在村委会及周边村民,了解小丹家庭经济情况及生活现状,决定全力支持其诉求,帮助走出困境。
3个月来,检察官们跑镇政府、跑住建、跑教育、跑所在地综治办、民政办,反复沟通协调,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小丹的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了,“新家”落实了,就近上学也落实了。
当检察官们拿着崭新的书包和文具出现在小丹面前,她开心不已。
“我在新学校交了很多新朋友,谢谢你们……”小丹开心地说。
方达强说,这场“拯救小丹”行动,不仅倾注了承办检察官们对“小丹”看得见摸得着的关爱,传递了司法的温暖和力量,更是“重启”了“小丹”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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