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俊儒)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千里拘传、两地远程协执的方式,成功处理四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4年3月,杨某以在新疆地区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为由,邀请邹某、邵某等四人投资入股,承诺公司成立之后,按季度分红,邹某四人各向杨某个人账户汇入现金5万元。
杨某收取邹某等人资金后,对汇入的资金去向、公司是否成立、成立后如何经营管理等所有事项均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更谈不上按季度分红,也不为邹某等人汇入的现金办理任何手续。邹某、邵某、舒某、钟某四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团风县人民法院调解,杨某应返还邹某四人的入股款合计22万元,后因杨某未履行偿还义务,邹某等四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并与申请执行人邹某等四人沟通了解案件线索和杨某行踪,通过邹某等人提供的线索和法院系统查询推进案件进展,最终通过直播平台下单锁定快递发货地址定位杨某活动地点,执行干警做好相关准备和前端沟通协调后于2025年10月27日赶赴新疆异地执行。
到达新疆后,执行干警及时联系新疆石河子市法院,当地法院提供警车警力和办案场所,为团风法院异地执行提供有力支持。在石河子市法院的全力配合下,自10月28日中午12时起,经过5个小时的蹲守,被执行人现身,执行干警果断将杨某拘传至石河子市法院问询室,督促杨某履行义务,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晚上11时30分,团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配合远赴新疆办案的干警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沟通协商,打破因时间和距离造成的执行阻碍,在新疆和团风两地执行干警共同努力下,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鏖战,鉴于杨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在杨某配偶来法院并以其所有的房产提供书面担保承诺后,杨某与邹某等四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
此次异地执行,是团风法院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有力实践。指挥中心以实体化定位承担起“统筹者”与“推动者”的角色,通过建立动态沟通机制、整合跨域协作资源、把控执行流程,将“执行联动”转化为实际办案效能,有效联动在外干警与石河子法院,有力保障案件的高效执结,为深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积累有益经验,也为今后类似涉外地案件执行提供了参考。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