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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轻重有权|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33 来源: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

□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在维护社会治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刑事政策,对于推动我国刑事法治高质量发展、确保社会内生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2025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于11月8日在武汉市召开2025年学术年会,以“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要问题与解决方案”为主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

上午9时,年会正式开始。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莉主持。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舒敏,湖北省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冷汉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一鸣,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吴晓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学术顾问齐文远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讲话致辞。来自湖北省内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律所以及各大高校的师生代表近250人参加年会。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舒敏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舒敏指出,自本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刑法研究会在刑法理论研究、课题申报、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舒敏表示,本次年会的主题既涉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宏观理论探讨,也深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案件办理的具体实践,内容丰富、视角多元、成果可期,并从强化政治引领、立足我国国情、加强平台建设三方面对刑法研究会的发展与建设提出期望。

湖北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冷汉军指出,宽严相济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策策略,既是执纪执法的重要原则,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科学方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特别是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工作合力,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首先肯定了本次年会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如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当前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姚智明表示,应精准把握宽严尺度,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深化理论实务交流,进一步提升犯罪治理效能,使司法裁判既遵循法律的尺度,也体现社会的温度。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一鸣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髓在于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罪,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实践的若干举措。许一鸣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会共建、检会协同机制,为检察事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吴晓波指出,当前犯罪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需要精准把握刑法精神、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让刑法切实成为惩罚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湖北省公安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刑法研究会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合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学术顾问齐文远向出席会议的领导嘉宾致以诚挚感谢。齐文远指出,新一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展现出了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充满朝气的新气象,年会主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与特点,不断取得新成绩。

主旨演讲

第一单元主旨演讲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黄琦雯主持。会议邀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官文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磊,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徐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刘元梓,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栋,湖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何荣功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官文生以“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湖北法院实践与思考”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官文生首先简要介绍了湖北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剖析了湖北法院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官文生指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深入践行罪刑法定、刑法谦抑、权利保障等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准确理解宽严相济的时代内涵,不断加强刑事司法队伍建设。

王磊围绕经济犯罪检察中如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问题发表主旨演讲。王磊指出,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聚焦于检察工作布局、检察履职重点、案件的高质效办理三个层面,并结合案例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严把握面临的难题。王磊表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把握,立足于立法目的合理解释法律,不断完善诉讼制度和工作制度的运行机制。

徐辉结合公安执法办案实践,就公安机关如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谈了自身的认识与体会。徐辉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徐辉表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应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应注意依法从宽处理。

刘元梓针对刑事申诉审查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进行了探讨。刘元梓首先从基本概念、案件来源、申诉主体以及启动再审条件等方面阐述了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内涵,并通过对多个案例的分析,介绍了法院在审查申诉案件过程中对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性质隐藏较深的案件当严则严,对存在可能无罪或者其他突出问题的案件当宽则宽的不同做法。最后,刘元梓分享了自身对刑事申诉审查案件中如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见解。

李栋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角度切入,向与会嘉宾作主旨演讲。李栋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宽猛相济”与当前的“宽严相济”具有历史连贯性,“宽猛相济”具有鲜明的具体情境性、突出的整体关联性和特殊的动态权衡性的特点,是一套关于“罚当其罪”的司法裁判技术。应准确理解“宽猛相济”的真实内涵,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提供技术层面的指引,从而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王平主旨演讲的题目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办案治理成效”。王平指出,宽严相济政策贯穿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刑事司法全过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内涵的时代性和适用的差异性,并从处理和推动主动投案、实施党纪政务责任追究、惩治职务犯罪、涉企执法、推动干部干事创业五个方面阐释了宽严相济政策在纪检监察实务中的运用。王平表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应心怀大局,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何荣功教授以“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要问题与体系思考”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何荣功教授表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全主体都要贯彻落实。何荣功教授指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立法上不宜积极推进轻罪立法,刑法适用上对轻罪案件办理要更加重视“宽”的方面,重罪案件在依法从严的同时仍然要坚持区别对待,精准打击,并围绕政策的整体性推进和办案机制完善提出了见解。

主题报告

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宏燕,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陆海共同主持。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负责人何桥在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业态、主要类型及警情态势的基础上,对相关犯罪侦查困境的成因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价值提出个人见解。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婷立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提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检察路径,针对该罪办案实践中如何认定主观“明知”、宣判后又出现新的关联被害人如何处理、退赔责任承担和涉案财物处置等争议问题进行探讨。

武汉市纪委监委委员易建国认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有共同价值底蕴、价值追求、法治理论和协作机制,在惩治职务犯罪工作中应注重二者的运用衔接,并从原则理念、评价标准、工作程序、成果运用、协同发力五个方面和三个机制保障展开具体衔接路径。

襄阳市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浦克富围绕实务中受贿罪与串通投标罪、滥用职权罪的交织问题,根据司法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数理论探讨了具体罪名适用的可行路径。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柯冰从数起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着手,提出针对轻微犯罪应当慎用刑罚手段,重视刑法但书条款对罪与非罪的实质判断功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世龙聚焦2023年《醉驾意见》颁布后部分地区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率下滑的现象,对司法解释中从重情节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相对不起诉有关法条规定的内涵和功能、犯罪情节轻微的把握方向等问题展开解读。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沈宏宇针对2023年《醉驾意见》的相关规定,从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交通事故的认定等具体情节的理解,以及同时具备从重从宽情节的处理等方面讨论个案情节对危险驾驶罪成立的影响。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世凯,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分别对第二单元主题报告发表与谈。

王世凯指出研究受贿罪关联事实的刑法评价问题具有重要实践意义,进一步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不能动摇,面对新型隐性腐败案件,应当始终结合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和权钱交易的本质予以准确认定。

赵慧谈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基本刑事政策,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刑罚执行全流程,应在刑事司法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得到落实。准确把握个案中存在的从宽与从严情节,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全面实施。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对法律的合目的解释实现案件办理的法理情相融。

第三单元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高鹏,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治晗共同主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金吕钢在系统梳理毒品犯罪领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然逻辑与现实难题的基础上,从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刑罚配置、健全量刑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史令珊指出,当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态势呈现新变化,麻精药品案件数量增多,犯罪形态向网络化、邮寄化等隐蔽方式演变。现有列管体系与刑法规制框架并未完全适应这一新态势。为此,应科学把握“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强调依法从严,厘清麻精药品的双重属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宋治国针对办案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手机开设赌场案被不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现象,提出应当根据该罪罪名的变化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认定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避免机械司法。

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围绕涉企补贴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欺骗行为的理解、财产损失的把握、相对人是否陷入认识错误的判断等争议问题,从理清民刑界限、规范调查程序、坚持刑法谦抑三个方面阐述了个人见解。

襄阳市保康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芳芳分享了涉诈骗案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为人退赔责任承担的观点争议,并针对退赔数额超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已经上交、违法所得不能与被害人相关联等多种复杂情形展开研讨。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丰泳提出,办案实践中多次盗窃的实质解释边界亟待厘定,主张回归多次盗窃的具体犯罪构成,通过对累积性法益侵害的整体判断、行为人具体可谴责性与预防必要性的个别化评估,构建精细化判断路径。

围绕上述报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伟认为毒品犯罪惩治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过程中要坚持整体从严,宽以济严,区别对待,确保精准打击,重点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理基础与价值追求、毒品犯罪新形势新特点、毒品犯罪刑罚的具体适用与治理等问题谈了自己的思考。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敬力嘉针对难以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与从严具体标准的实践困境,提出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标准约束司法人员的个案实质裁量、以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判断约束机械唯数额论的定量判断,并围绕网络型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的界分、诈骗罪中欺骗行为的认定、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优化等内容阐述了自身认识。

本次年会共收到会议论文410余篇,刑法研究会秘书处根据会议论文质量,适当考虑地区和部门平衡,最终依据专家匿名打分评选出一等奖优秀论文12篇,二等奖优秀论文24篇。为了更好地鼓励青年学生关注实践和从事学术研究,本次年会专设青年学生奖(即三等奖优秀论文),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共计13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同学获奖。

会议总结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颖主持会议总结环节,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童德华和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何荣功分别作总结发言。

童德华对二十位发言人的主旨演讲和主题报告进行了简要回顾和梳理,并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内涵、功能定位、适用路径、实践难题等方面对本次年会的研讨内容进行了提炼和总结。童德华指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正确认识从宽与从严的不同侧面,兼顾形式与实质的判断标准,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评价需要综合考察情节、数额、社会容忍度等因素,在不突破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犯罪构成的理解与适用应当以刑事政策为引导。

何荣功代表刑法研究会对全体参会人员、报告人和与谈人的精心准备和精彩发言表示谢意,并向大会报告了刑法研究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未来展望。何荣功指出在大家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刑法研究会已经成为湖北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未来将更加聚焦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深入推进理论与实践融合,更加注重学术会议的质量与内容,为湖北法治建设和学术研究贡献研究会的力量。

至此,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圆满落幕。本次年会围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要问题与解决方案”主题,针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裁量标准、落实机制及“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更新司法理念,重视刑事政策的类型化适用等方面取得共识,为完整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出有力探索。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