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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剧丨看《老舅》组织中小学生推销三无产品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2日11:24 来源: 中国之声

“凭自己的本事赚钱”是很多人小时候的梦想,成人后的生存能力。如果组织中小学生在学校推销自制的产品,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可以把孩子当成廉价的推销员吗?自制的产品如果给他人造成了伤害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法官。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自制“小孔眼镜”“发大财”?

电视剧《老舅》中,崔国明听女儿说,正风靡学校的小孔眼镜,一副就要卖一百多块钱,而他自己做了一个,成本可以控制在5块钱左右,他决定做这个生意,制作“小孔眼镜”,并组织在校小学生推销……

【剧情回顾】

喇叭:小孔眼镜,19.9,小孔眼镜,19.9……

朋友:你卖什么呢?

崔国明:小孔眼镜,保护视力的,我自己生产的。

朋友:你自己生产的?

【看剧有疑】

剧中,崔国明再次“创业”,制作、销售小孔眼镜,戴眼镜的都是小学生,他想到了所谓的“创新营销”方法,组织在校小学生组成销售网络,还召开“经销会”、定规则,系统性地让孩子去推销产品。他的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官释法】

剧中的崔国明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专业毕业生,制作“小孔眼镜”在他看来是“小菜一碟”,这款宣称具有“视力矫正”功能的产品,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助理陈晨说,崔国明制造销售“小孔眼镜”的行为是违法的。

陈晨:用于矫正视力的眼镜尤其是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范畴,生产、销售需取得严格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果“小孔眼镜”被认定为医疗器械,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就直接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如果情节严重,例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造成多人健康受损等,则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如果相关销售网络未进行工商登记、未依法纳税,还同时涉嫌无照经营和偷逃税款,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的严厉查处。

让小学生推销“小孔眼镜”?涉嫌犯罪

【剧情回顾】

二胖:咱们每位同学都可以在我这儿领100个小孔眼镜,拿货价格是16块,而售价则统一改成19.9,咱们第一周只要把这些眼镜搞定,那咱们就发财了!

【法官释法】

剧中,崔国明的外甥二胖在学校卖小孔眼镜卖得风生水起,先拿货后付钱,舅甥二人还一起召开了三届“强视小孔眼镜经销商大会”,制定规则,有奖有罚,自认为是一种创新的营销方式,但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刘月庆指出,这不仅涉嫌使用童工,而且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刘月庆: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劳动,无论报酬形式如何,都属违法,组织者将面临高额罚款,如果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崔国明可能被迫究刑事责任,并承担全部医疗赔偿。另外,《刑法》中有一项罪名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剧中的崔国明将未成年人组织起来,置于复杂的商业活动和市场纠纷环境中,增加了未成年人参与或引发强买强卖、欺诈、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的风险,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作为组织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剧情回顾】

市委领导:这个小孔眼镜根本就治不了近视眼,眼镜的黑心经销商居然还组织什么学生经销商大会,一个10岁的孩子躺进了医院。公安、税务、工商,联合执法,一查到底!

【法官释法】

剧中,崔国明关于“小孔眼镜”的创业失败了,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陈晨强调,任何商业活动,起点必须是合法合规。

陈晨: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特殊领域,法律设置了格外严格的红线。所谓的“创新”,绝不能以牺牲法律底线和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权益为代价。利用中小学生群体、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一旦被查处,轻则罚款、赔偿、吊销营业执照,重则可能身陷囹圄。

亲友间的“人情债”受法律保护吗?

【剧情回顾】

崔国明妻子:国明被警察抓走了。

崔国明岳父:啥?!因为啥呀?

崔国明妻子:因为“小孔眼镜”是医疗器械,国明这属于违规生产,他还涉及偷税漏税,涉嫌雇佣未成年人。

【看剧有疑】

剧中,崔国明创业过程中,动辄就押上全部积蓄,向多位亲友举借重金,却屡次血本无归,背上高额债务,甚至身陷囹圄,亲友间的“人情债”受法律保护吗?

【法官释法】

剧中,崔国明每次创业都有亲友的支持,单就做“小孔眼镜”,他就跟父亲借了5万元。生活中,很多人认为,亲戚朋友之间借钱,靠的是情分和信任,不算“正经债务”。刘月庆说,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

刘月庆: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如现金交付、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时,即告成立。一张规范的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和利息约定的有力证据,能极大降低纠纷风险,但并非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剧中,崔国明向亲友借款形成的债务,是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合法债权。出借的亲友完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他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

【法眼提示】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使用童工的,组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营利性活动,是违法行为,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更是会被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剧里剧外,人世百态。是非曲直,以法论理。法眼看剧,下期请您继续关注。

监制丨王磊 樊新征 陈秉科 丁飞

记者丨孙莹

旁白丨王泽华

图片来源丨剧情截图

【责任编辑: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