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任骊、杨东玲)“程法官,太感谢您了,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我再也不为这房子闹心了!”日前,秦女士来到随县人民法院向程三国法官赠送锦旗,对其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2019年5月,秦女士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预测建筑面积85.06平方米的双层商铺。2021年收房时,秦女士发现该商铺一、二层之间原本应搭建楼梯的位置设置了公共电缆和消防管道,其担心在此处搭建楼梯有安全隐患。同时,她还发现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预测面积少6.66平方米。之后,秦女士多次找置业公司要求整改,可对方始终没有给出满意方案。2025年4月,秦女士将置业公司诉至随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52万余元购房款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程三国及时阅卷后即赶到商铺现场勘察,发现秦女士购买的是一套双层跳空结构的商铺,二层空间需自行浇筑,在秦女士欲安装楼梯的位置,开发商设置了公共电缆和消防管道。“这些设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铺使用的规划和期待,但尚未达到根本违约的法定解除情形。”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再对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程三国心里有了底。
“50多万的购房款,对于生活在县城的居民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程三国心里盘算着,“一判了之容易,可秦女士的难题没解决,还可能加剧其和置业公司的矛盾,必须找到既能维护双方权益,又能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办法。”征得双方同意后,程三国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秦女士反馈的问题能否通过整改来完善?”在与置业公司沟通的过程中,程三国了解到,公共电缆与消防管道的布设,是依据建筑结构特点及实际使用需求科学规划,且该建筑设计方案已按规定完成报备,不得随意变更。
再次到商铺现场走访时,程三国发现该商铺隔壁还有闲置未出售的其他商铺,“能否为秦女士调换一套面积相当的商铺,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这样既解决了安全隐患,也不影响双方利益。”对于这个提议,秦女士欣然同意,可置业公司这边却犯了难,不愿意开“置换”的先例。
“秦女士对安全隐患的考虑有一定道理,如果出了意外,不仅损害她的利益,也影响公司的形象。”程三国多次与公司代理人沟通,耐心解释秦女士对安全隐患的担忧。后来,又联系上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经济账:“置换后按面积多退少补,公司其实并不吃亏,还能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后续麻烦”……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反复沟通,置业公司最终同意以“多退少补”的方式为秦女士置换一套商铺。
经测算,置换后置业公司无需退还房屋面积差的折价款,秦女士也换来了满意的“舒心房”。8月初,秦女士与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房屋买卖合同,顺利完成房屋备案登记,随后她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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