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买入股票的,基本上不能获赔
尽管处罚决定未出,但证监会的《调查处理情况》明确,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不构成操纵市场。为此,根据该认定,可以分析8月16日当天的各时点的股票投资者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一、当天上午跟风买入股票的,基本上不能获赔。根据证监会的认定,光大异常交易事件,不构成操纵市场,同时,光大证券当日的交易已达成正常清算,并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二、14:22,光大证券正式公告公布异常交易的原因。在此之后的投资行为也不可能获赔。
除了上述两个时间,目前,从外界反馈的信息来看,在有一时间段(在13:00以后,14:22之前买入股票)的一些投资者,很希望以被光大证券的相关信息误导投资为由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当日,11:59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13时,股市开盘,14:22,光大证券才公告,承认确有其事。
证监会的《调查处理情况》指出,梅键的轻率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为此,证监会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上述广东股民郭先生在交诉状中就表示,自己被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当天中午的公开言论所误导。
针对该时段的投资者成功索赔的可能性,厉健表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各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由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行为引发的民事索赔诉讼,前提是证监会依据《证券法》193条作出处罚,同时要求投资者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虽然光大证券董秘梅键当天中午的误导言论给投资者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但由于当天下午光大证券股票停牌,再加上证监会拟以《证券法》第78条处罚梅键,因此,光大证券投资者以此起诉索赔很难成立,而且,董秘梅键言论对两市数千只股票的走势有多少影响,这很难评估,无法认定其他股票投资损失与梅键言论有因果关系,由此提起民事索赔,诉讼风险极大。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太可能因为光大董秘的一句话,让光大证券面临数十亿的索赔。”厉健说,最近一些法律人士对该案索赔条件的解读有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