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夫案
王立军并非没有得到教训。最轰动的,莫过于1999年的“三轮车夫案”。2012年2月“闯馆事件”后,这起当年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事件,又被重新翻了出来。
1998年10月14日,三轮车夫张贵成由南向北骑行在开原市文化路上,车上拉着一对母女,横过十字路口时,一辆车正从西向东行驶,见到三轮车便刹车,但没能及时刹住,将张贵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车上的小孩也吓哭了。
一名黑衣男子从车里走出来,张贵成说他看得很清楚,这个男人是自己一人开车。男子让张贵成上车,张贵成不肯,男子便用手拉他,拉脱了,有点恼,就打了张贵成一拳,接着又连打了两拳。张贵成也要还手,一个过路人劝他:老头别动手,他是铁岭公安局的人。
当时周边围了很多人,没多久,当地派出所、交通队、公安局都来了人,都给这个黑衣男子敬礼。张贵成这才知道,这个人就是王立军。张贵成先是被交通队带到警局,随后去了看守所。
《中国新闻周刊》取得了这起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以及交通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显示:第一当事人王立军,因违反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第二当事人张贵成,因违反非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30%的次要责任。
在《中国新闻周刊》拿到的材料中,还包括当时坐在人力车内的女子任静秀于1998年10月14日当天在开原市公安交警大队做的证实材料,任静秀当时表示“没有看清是谁撞的我”。
铁岭市一位公安民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天王立军自己开车去开原,上午王立军给他打电话说:出事了,派人去开原。
时任开原市公安局局长的王子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天,时任开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朴占浩(已故)给他打电话说,王立军撞人了,要拘留被撞人,请示王子湘如何处理。王子湘说:“你自己看吧,该拘就拘,不该拘就别拘。”
当天开原市公安局开具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因交通肇事,对张贵成给予拘留15天的处罚。
张贵成的妻子霍淑贤说,得知消息的第二天,她就去铁岭找王立军,问为什么把张贵成关起来。王立军告诉她:你放心吧,肯定会放的。还派了辆车送霍淑贤回来了。
张贵成后来在看守所呆了6天。
1999年3月10日,开原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张贵成诉王立军民事伤害赔偿一案。张贵成的代理律师杨英杰、解宏阁用约一个月时间搜集取证,找到近20位当时在场证人做询问笔录,证实1998年10月14日是王立军一个人开车,撞倒了三轮车夫张贵成,还有证人证实,王立军当时说:“三轮车夫妨碍公务,把他拘起来。”
立案后,在开原市中固法院进行了一次庭外调解,王立军、张贵成和解宏阁律师在场。解宏阁说:“当时觉得王立军口才很好,一进门就跟我夸耀他的政绩。”
10余年后,张贵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清楚地记得王立军当时对他说,“老张大哥我对不起你”,但既不承认开车撞人,又不承认打人,张贵成因此十分恼火,便没答应调解。虽是调解,也有对话录音,一位听过该录音的张贵成邻居回忆,当时王立军确实向张贵成说了“对不起”。
1999年夏天,此案改在新城法院开庭。庭上,王立军原来的“对不起”变成了:我代表我的司机向你表示道歉。任静秀也成了辩方证人,证明当时并非王立军开车,而是司机任树辉开车,王立军及同事刘勇在车内后排。
然而,据另一位知情人透露,王立军本人曾有过道歉的想法,但因为此事很快搬上报端,王立军感到骑虎难下。
那时,王立军已经获得了几乎所有可能获得的荣誉:“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辽宁省十大杰出执法者”,辽宁省首届“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张贵成最终因证据不足败诉。13年过去了,张贵成已是59岁的老人,几年前患了脑血栓,落下了半身不遂。官司败诉后,他再也没见过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