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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坚守危楼 “最牛钉子户”称就是等死

发布时间: 2012-12-28 11:24   来源: 人民网   进入电子报

  在建筑上层,除了申玉淑和老伴、儿子住的两间房子,其他的房间,楼板大多已经被完全打穿,破碎的水泥块到处都是,墙体、窗户、阳台更是严重破损。

  据住在里面的居民介绍,该栋建筑之所以变成这样,源于2011年的一次强拆。查阅相关报道可知,当年10月10日上午7点左右,负责开发该地块的桂林市驰桂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拆迁队50余人,对该栋楼房实施强行拆除。

  申玉淑告诉记者,在这次强拆中,她被从六楼强行抱到了一楼。此后住在楼里的住户越来越少,如今只有20余人坚守其中,集中伙食,抱团抗拆。

  然而即便是在遭遇强拆以前,桂林市安监局等部门曾对这几栋建于70年代的楼房作出了如下鉴定:现状的危险等级为D级,即整栋危险房屋。房屋墙体有倒塌的危险,危及整栋房屋的安全,应尽快拆除,以保障住户和周围行人的生命安全。

  拆迁裁决合法却14年难拆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得知,申玉淑所居住的楼房,早在1999年就已被列入了拆迁计划,至今长达14年。

  据桂林市秀峰区政府相关资料显示,该区滨江北路拆迁建设项目属于桂林市1999年五条道路重点改造项目之一,由市工业设计院设计、秀峰区负责组织实施。

  因考虑到滨江路98-112、114号建筑比较陈旧,与重建后的解放桥及改造后的周边景观会形成明显反差,影响到桂林城市的整体形象,所以桂林市政府决定将这几栋建筑由原“穿衣戴帽”设计方案改为拆除重建方案。此方案连同《滨江路街景改造方案》经市建设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通过。

  桂林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当时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参加了“以房养路”(即政府将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将房地产开发收益用于修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综合开发和道路交通同步发展)测算竞标,中标的是桂林市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桂林市驰桂房地产开发公司。市规划局批准两公司联合对滨江北路以西、解放桥匝道以北、秀峰房产公司定点以南,即滨江路98-112、114号范围进行拆除旧房屋、新建商品房。

  项目随后启动,得到了该地段大多数住户的支持。在2002年之前,298户中已有230多户搬迁,还剩60余户未搬。2003年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强制拆迁了4户,1户主动搬迁,余下50多户,经过长达近14年之久做工作,目前仍未搬迁。

  多名仍留守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不搬迁,是因为开发商拆迁手续不合法。“因为什么理由要拆?相关拆迁手续在哪里?”

  桂林市房管局第四房产管理处副处长梁宪龙告诉记者,事实上,仍未搬迁的50余户居民,并非该栋房屋的产权人,该建筑属于桂林市房产局的直管公房,他们只是租住户。而对于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房管局已进行过多次公开答复。

  《法制日报》记者从房管局相关公开回应上看到,桂林市恒基、驰桂两家房地产公司1999年11月4日经市计划委员会立项、市建设规划局规划,在滨江北路以西、解放桥立交匝道以北联合新建商品房,原桂林市土地管理局于1999年11月16日依法办理该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

  1999年10月,因享受“以房养路”优惠政策的规定,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公司交重点工程指挥部用于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而该地块土地属国有土地,房产和土地均为政府所有,经依法批准后,该土地出让行为不存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的问题。

  而记者查阅到,拒绝搬迁的承租户中有多户曾就拆迁裁决和市政府限期拆迁决定先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拆迁裁决。另有四户就上述拆迁裁决向自治区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建设厅复议后,也维持了桂林市的拆迁裁决书。

(本文来源:人民网 编辑:伍佳佳)
关键词:最牛钉子户;最牛钉子户坚守危楼;最牛钉子户等死;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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