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奏响党内民主新节拍
在今年6月召开的浙江省党代会上,一个细节引人注目:成立专门的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受理代表提案。据了解,省一级党代会实施提案制,浙江在全国首开先河。至此,该省省市县乡四级都实施了党代会提案制。这只是近年来党内民主稳步推进的一个缩影。
“十六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在党内民主建设上增强互动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探索积极性,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说。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党内民主被提升到了空前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民主”一词出现了60多次。
10年来,党代会和党内选举制度逐步完善: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提出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差额选举,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范围,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和介绍方式……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又进行了新的探索: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差额选举比例超过15%,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工人党员代表比例在十七大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
10年来,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健全: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10年来,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更受重视: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建立巡视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党务公开的逐步完善,可以看出党对执政规律的娴熟把握和执政能力的逐步提升,看出党的自信成熟。”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教授李俊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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