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生物技术研究院、光谷生物城、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建设。积极推进襄阳、宜昌、孝感等国家高新区打造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荆门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省级高新区。新建10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建2家加速器建设试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6.全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信息发布机制,全年登记1500项以上应用型重大科技成果,组织举办5-8场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推进“武汉·中国创新资源交流交易平台”建设,培育3-5个成果转化平台和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5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推广应用50项重点成熟技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支持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7.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面向激光、光通信、数控装备、生物、新能源等18条高新技术产业链,组织实施20个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150项共性关键技术,开发100项高新技术产品,推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规模扩张和特色产业集群配套。继续组织实施数控一代应用示范、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4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8、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面向粮、棉、油等10条重点农业科技产业链,组织实施15个重点项目,支撑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源头、龙头、服务、示范”四个专项计划,组织开展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取得50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加快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建设省级农村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华中农高区和武汉、仙桃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新启动建设5家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行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
9、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国家科技惠民计划,推进人口健康、资源环境、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的科技工作。重点支持防治恶性肿瘤等重大新药及新型制剂的创制、抗病毒等药物二次开发和成果转化、优势中药材规范化开发,组织攻克20项关键共性技术,开发20项新品种,研发15项先进诊疗技术和诊疗规范,建设60家医学临床中心合作基地。加强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技术及应急装备研发。加强PM2.5在线自动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置等节能减排和资源环保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地震局、省药监局)
10.提高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建设6-7家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建5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实施“高校服务县(市、区)发展计划”。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选聘100名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教授。发布“在鄂高校和科研机构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排行榜”、“市州吸纳技术排行榜”,对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突出的高校、科研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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