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外省火灾事故教训,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深入推进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8日起,武汉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集中专项行动。连日来,全市各区同步行动,五部门联合执法,大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联合执法清除隐患万余处
1月8日,全市召开打通“生命通道”集中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武汉市委领导带队到硚口区建乐小区、同馨花园检查消防安全,现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车辆、隔离护栏等予以拖走和拆除。
1月10日,武昌区召开打通“生命通道”整治工作推进会,石洞街、中华路街、徐家棚街等深入小区广泛开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清理和宣传,会同消防部门指导小区物业划出消防车道和举高车作业面。青山区红卫路街、钢花村街、武东街、工人村街、红钢城街、冶金街、新沟桥街街等,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到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督促居民住宅小区把消防“生命通道”划线界定。
截至16日,全市共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行动377次,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2592台、劝移违章设置摊位1081个,拆除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7132处,划出消防车道标识591处,扩展施划消防车登高作业平台点位164处,有效地保障了消防车通道通畅。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零容忍”
行动中,武汉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等五部门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征信管理等机制,形成合力,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
整治行动现场,交管部门现场处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道上的车辆,给车主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起到了良好地宣传教育作用;城管部门针对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开展执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同时,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参与整治行动,现场曝光违法行为。
为提高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知晓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危害,市消防救援支队还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区内广泛张贴《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的通告》,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落实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职责。
占用“生命通道”要承担法律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武汉市政府表示,鼓励群众举报违章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政府服务热线:12345;火灾隐患举报热线:96119;公安交管举报热线:122;市房管局投诉电话:027-854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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