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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携手银保监局,共筑防控金融风险“隔离墙”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18:2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柯学文、实习生赵雪纯)6月29日,湖北高院与湖北银保监局签署《关于建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联系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银行保险业纠纷诉源治理,不断优化湖北法治化金融环境和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金融手段,积极推动健全党委主导、司法强力推动、部门协作联动、企业内控防范、引导公众参与的“共建共防共治”联动工作机制。根据《意见》安排,湖北法院与湖北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将在六个方面开展具体合作。

在延伸金融审判加强诉源治理方面,湖北法院定期将金融审判中反映出的风险防范漏洞,向金融监管部门反馈,引导金融机构采取金融债权赋强公证和申请支付令方式,对确定债权完成权利主张,加强诉源治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

为健全金融案件多元化解机制,《意见》明确,把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引入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吸纳和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力量参与金融案件调解,鼓励金融机构建立调解权限动态授予、异地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机制,推动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程度,《意见》提出建立金融专家陪审员制度,即组建由银行、保险、证券领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的金融专家陪审员及特邀调解员信息库,邀请上述领域的专家陪审员及特邀调解员参与审理及调解重大、复杂、疑难的金融纠纷案件。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涉众型金融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均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建立法院系统与金融机构挂职交流机制,以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促进司法审判与行业监管的良性互动、功能互补,共同构筑防控金融风险“隔离墙”。

【纠错】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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