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晨)在回收废旧物品时,没有如实登记出售者的详细信息,荆门城区泉口路上一家废旧收购点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和停业整顿。

废旧收购点被处罚。 通讯员 供图
7月23日上午9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对辖区废旧回收点进行逐一检查时,发现泉口路上一家收购点老板陈某在经营中存在不按规定如实登记出售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的情况。据陈某交代,在利益的诱惑下,他对上门售卖的废旧金属不问来源,也不登记,民警要求检查该店的登记本时,陈某支支吾吾,民警多次催促下,陈某竟然表示从未使用过登记本,于是民警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陈某对自己收购废旧金属后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民警对陈某废旧收购点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停业整顿。
警方提醒各废旧物品收购站经营者,如果有人到你店里来叫卖废旧金属,一定要问明白来源,弄清楚可不可以收购,并把他的身份证件登记清楚,否则,很可能会涉嫌销赃罪或者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