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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排污管道堵塞,房屋被积水浸泡,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17:33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龚平 怡然)不到一个月时间,业主江某家的客厅、主卧、卫生间等被积水浸泡两次,经法院判决,认定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近日,江某收到物业公司赔偿的2万余元。

2021年2月7日晚,武汉市民江某发现家中出现污水外溢情况,客厅、主卧房间、卫生间等被积水浸泡。物业公司当晚上门查看,安排工作人员到江某楼下的空置房屋内进行疏通,发现是废弃布条挂在管道引起堵塞。时隔不久,3月5日晚,江某家中再次被污水浸泡。物业公司联系专业疏通机构人员进行疏通,并对楼上楼下空置房屋一并进行疏通清理,次日对江某房屋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

江某认为物业公司对共用上下水管道未及时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应赔偿其损失。物业公司坚称堵塞管道系该楼栋业主使用不当造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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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江某向汉阳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房屋被水浸泡的损失。审理期间,根据江某申请对其房屋因泡水损坏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鉴定,江某房屋财产的经济损失评估金额为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具有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的义务。原告房屋因所在单元排污管道立管内被布条堵塞,造成污水溢入家中导致房屋泡水,案涉事故的发生并非业主专有部分管道堵塞造成,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公共管道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虽然物业公司首次事故发生后及时雇请专业疏通公司对该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修缮,但其维护、修缮后,并未能使该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导致江某住房遭受二次泡水,因此,对江某的损失,物业公司应按江某实际受损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物业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介绍,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应当提供与之相匹配的物业服务。本案中物业公司对于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不达标致使原告房屋受损,因此提醒物业公司除了日常的安全保障、清洁修理服务外,要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应对措施,及时对共有区域的设备、设施尤其是隐蔽部位进行检验维护,防止因工作疏漏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案例 法院 汉阳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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