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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私利害公义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48 来源: 中国军网

●树立大公无私的价值追求,严守公私分明的纪律底线,保持先公后私的政治操守,修养公而忘私的崇高境界

公私之间如何取舍,是对官德人品的有力检验。对党员干部而言,从走上工作岗位那天起,就面临着在公与私之间取舍的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很多老一辈革命家和优秀共产党人,都坚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不以私利害公义。毛泽东同志曾立下“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亲情三原则;周恩来同志定下“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等十条家规;陈云同志一生淡泊名利,从不收礼,不管礼物轻重,都是“来者必拒”……无数事实证明,在共产党人的世界里,公与私、廉与贪,从来都是泾渭分明的。习主席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这不仅道出了一代代共产党人的公私观,也是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和明确要求。

树立大公无私的价值追求。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一个基本的品质就是去私心,行公义。古人讲:“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事当前是出于公心还是挟带私心,首先想到的是党和人民利益还是个人利益得失,体现的不仅仅是处事的基本态度,更是做人的价值追求。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个人私利之上。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始终秉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清醒头脑,做存公心、无私心的老实人。

严守公私分明的纪律底线。做到公私分明、坚守底线,自然就能公正廉明,不以私利害公义;公私不分、混作一团,就容易导致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把私心、私利、私欲跟个人合理合法利益混为一谈,妄图利用手中的权力为私利开后门、搭便车。拿点公物、揩些油水、蹭点好处,表面看是觉悟不高、自律不严,实则是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分清公私界限是为官从政者的“最低门槛”,党员干部必须明确公私边界,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把私欲的“洪水”约束在党纪底线、法律红线的堤坝之内,守牢底线、不越红线,敬畏法纪、敬畏权力。

保持先公后私的政治操守。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腐化堕落、褪色变质,一步步走上歧路,就是因为将“私”摆在了“公”的前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先公后私并非要求党员干部“以公灭私”,而是要保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境界,时刻牢记个人的事再大,也没有党和人民的事情大,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始终牢记自己的人民公仆身份,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

修养公而忘私的崇高境界。徐特立同志曾讲:“‘国而忘家,公而忘私’,是五四运动以来革命前辈所表现的崇高品质。”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应当把公而忘私当作一种优秀的品质、一种高尚的境界来修养,自觉约束私欲,把小我融入大我,不断追求无我。从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到孔繁森“一腔热血洒高原”,一代代共产党人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何为“公者千古,私者一时”。这些优秀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坚守底线、秉持操守,做到公而忘私,正是因为他们“常将一己作世间公共之物”,以夙夜在公、鞠躬尽瘁的精神忘我投入工作。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心系组织、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胸怀“国之大者”,做到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工作,不为一己之私而动摇,不为个人利益而徘徊,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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