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涛)近日,东湖高新区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难题,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与决心。
法拍受阻,老人成“挡箭牌”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一套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并决定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即将接受之际,李某突然向法院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请求。
李某声称自己家中有一位年逾八旬的老父亲对老房子有情感依恋,坚决不愿意搬。李某称自己父亲已经80多岁,在房子里住惯了,突然搬走心理上受不了。并称自己不是不搬,就是希望能宽限几天,还得有点儿钱安置新家。
考虑到此次腾退不仅关乎买受人的权益,更牵涉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尤其是家中老人的安置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双方的困难?
经过多次沟通,法官最终与买受人、李某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为李某预留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并给予了合理的搬家期限。
临时变卦,陈设成“新阻碍”
然而,就在买受人准备看房,以便规划后续装修事宜时,李某却突然变卦,提出了新的要求。
“你们看看我家里的这些家具和装修,当初都是我们花了不少心思的,现在要买走的话不得折价算个十万。”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些装修的价值远低于李某所提的价格,显然这是李某为了拖延腾退而设下的又一个“障碍”。
“我们不是不考虑到你的装修投入,但是必须按照合理的市场价值来计算。”
面对李某的无理要求,法官决定采用专业的方法来核算装修的实际价值。结合李某装修的实际使用年限和现场勘查情况,总共计算下来装修的价值约为一万元左右,远低于李某此前提出的价格。
但李某仿佛钻进了牛角尖,死咬着一个条件不放:买受人必须以10万元的价格买下他的装修,否则他就要像钉子户一样,坚决不挪窝。
强制执行,拘留成“转折点”
法官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明白对李某来说,光讲道理是没用的,必须拿出点真家伙来。
“李某,你多次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腾退义务,我们已经给了你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但你依然我行我素,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你实施司法拘留15日,以示惩戒。”
李某试图以其他借口逃避:“法官,我这也是没办法啊,一家老小都住在这里,你让我去哪里找新住处?”
“你个人的困难我们之前也给过解决方案,你提出的不合理诉求不能成为抗拒执行的理由。法警,带他去医院体检,准备执行拘留。”
两名法警应声而动,一左一右架住了李某的胳膊,李某这才意识到,法院这次是真的要动真格了。他随即表示是自己一时糊涂,不该跟法院对着干,希望给他一个机会,他会立刻开始找住处搬家,保证不再拖延。
在执行威慑下,李某找到房子后迅速将原来的房屋腾空,法官终于将房屋“无忧”交付。
今年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针对涉抵押资产处置案件积极开展“小切口”改革,推动资产处置“无忧拍卖”,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有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滥用执行异议、故意拖延执行、拒不交付标的物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措施,确保在资产拍卖后,买受人第一时间顺利交付,实现资产“无忧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