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异地可办“准生证”改革户籍
由于“准生证”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落户问题,此次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居住地也应为流动育龄夫妇办理“准生证”,是否意味着国家有意放开新生儿的户籍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对此表示,“准生证”可以异地办理,仅仅是计生部门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并未与户籍改革挂钩。
记者看到,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内页,注明了父母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在“生育服务证登记”(第一个子女)页,还注明了随父或随母的单位意见,并须加盖公章。因此,也可以判断,“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地,并不意味着孩子的落户地。
“层层设卡”应改变为合理服务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介绍,如果生育政策不调整,现在讨论废除“准生证”并不现实。但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服务型政府能够做到的,是调整现行“准生证”不合理的办理程序。
目前,我国有2.3亿流动人口,如果这些人要办理“准生证”,都要从工作、居住地跑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那就太折腾了。如果因为颁证程序太过复杂,“孩子已经生出来了,准生证还没办下来”的情况屡屡发生,服务型政府就是“失职”的。这次,国家计生委出台的通知,主要意义就是为流动人口简化“准生证”的办理程序,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应该为公民提供尽可能的服务,而不是层层设卡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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