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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武汉式过马路:一个小时无人等灯(图)

发布时间: 2012-10-19 08:23   来源: 长江商报   进入电子报

    昨日下午, 街道口人行通道亮起红灯,被行人无视。实习记者 刘源 摄

    长江商报消息 “不用看信号灯,一小撮人聚在一起,就可以过马路”,近日,“中国式过马路”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昨日,记者在武汉多个路口观察“武汉式过马路”,其中街道口路口一小时的时间段内竟无一人看红绿灯。交警说,行人固然有不守交通规则的从众心理,但交通设施不完善也有很大原因。

    【记者蹲守】

    街道口:红绿灯成摆设

    昨日下午2点半,街道口路口车来人往。东西向南侧的人行横道上,行人脚步匆忙,来往穿梭。

    路口两侧设有行人过街信号灯,过街通道约有20米长,立交桥下一段无法走车,行人可以在此停留,算是安全地带。

    记者蹲守直到下午3点半,发现对过街行人来说,信号灯就像个摆设。

    有的人刚刚抬步过街,此时红灯亮了,但他没停下脚步。

    有的人走到路中间的安全地带,红灯亮了,但没有人等绿灯亮了再走,而是在车流中穿行继续过马路,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

    期间,记者身边一位阿姨看到红灯亮了,稍微停了几秒,记者准备上前采访,不料这位阿姨看到身边几位行人走了,也连忙快步跟上闯了灯。

    闯灯的行人中,有学生打扮的,有衣着时尚的窈窕淑女,有光鲜的白领,有抱着小孩的父母……一个小时时间里,记者竟没有看到一个在红灯亮起时停步等绿灯的市民。

    “没有车干嘛不走?”一名男子对记者说。

    事实上,为了方便行人过马路,交警将过街时间调整为55秒,足够行人一次性通过马路。

    “看了‘中国式过马路’后深有感触。”路口执勤的一名交警说,“现在行人过马路管起来太难了,这些走人行横道的还是懂法的,你看那些随意穿行的。”

    在街道口路口,虽然有人行横道,但不少行人根本就不走。一些行人直接从十字路口横穿马路。“管得宽。”面对记者镜头,一名年轻人甩下一句话匆匆离去。

    民院路雄楚大道交会处:

    人车分流+安全岛 仍有人闯灯

    昨日下午4点左右,站在民院路和雄楚大道交会处的安全岛上,协管员张女士不时用挂在胸前的口哨提醒行人不要闯红灯。有的人会停下脚步,有的人根本不在意,有的甚至送上一个白眼。

    记者看到,这个路口是标准的渠化路口,人、车分流还设有安全岛。但仍有一些行人按捺不住,明明红灯亮起,非要闯行,但情况较街道口路口要好很多。

    张女士说,吹口哨提醒行人注意安全,有的人给个白眼,有的人丢一句“管得宽”,甚至还有人要打人。

    交警谈

    乱穿马路的三大原因

    1 行人对车有心理优势

    “行人对机动车有一种优势心理。”有交警认为,道交法的76条修改后,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的情况更加严重。

    据介绍,76条修改前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后,由过错方负责。后来分为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采取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可以减轻赔偿。

    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长胡礼军介绍,车辆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验车要3至5个工作日,如果当事人不认可,还要再验。一般事故车辆需扣留10到20个工作日,案情复杂可扣留60个工作日。

    为了减少麻烦,很多司机在和行人发生事故后,往往认全责赔钱了事,因为机动车是有保险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让行人有了心理优势。”

    2 认为法不责众

    武昌火车站的交警刘五桥,每年春运期间,为了让行人依次通行,使用的“法宝”有大喇叭和麻绳。大喇叭用来劝导,麻绳用来拦。

    按照道交法规定,行人不按指示灯通过马路的,可以处罚20元至50元。

    “基本就没有罚过行人。”刘五桥说,以前曾经罚过违规的行人,要不就是让行人看交通录像,要不就是当交通劝导员,要真罚款,有的人就说没钱,还容易起纠纷。

    望着来往闯灯的行人,街道口交警付敬忠也十分为难:“这么多闯的,你罚这个,他会问你怎么不罚那个。法不责众,也有失公平,再说规范交通也不是用罚款来完成的。”

    3 交通设施不完善

    中南路的行人过街比较规范。原中南路岗岗长付敬忠说,有些路口行人闯灯严重,与交通设施不完善也有关,譬如没有安全岛,行人不好停留。过街指示灯不齐全,没有读秒,行人过马路时不好判断。车辆和行人通行时互相有影响等等因素。

    他表示,好的交通是要人管出来的。譬如中南路岗,管的时间长了,有70%的人过马路守规矩了,交警和协管员就能劝住其他30%,或对这30%的人进行处罚。

    数据

    交通事故致死 乱穿马路比例高

    武汉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5月,武汉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21起,造成伤353人,死亡20人。其中,因行人乱穿、骑自行车及骑电动车、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13人。

    2011年7月,武汉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80起,造成311人伤,30人死亡,其中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11人。

    本报记者 周琦

    通讯员 欧阳万春 吕立坤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编辑:曹欢欢)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武汉;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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