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张纯龙、叶翩)11月6日,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今起该市国税部门将向“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售增值税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可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印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领购。11月10日起,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购买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及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预计全年将现代服务业将减轻税收负担3亿元,减税面高达95%。
据了解,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方面,税率将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现代服务业中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其他服务业适用6%税率。
截至目前,经武汉市国税局审核确认,该市属于“营改增”范围且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共计1385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9户,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12714户;从行业来看:交通运输业纳税人2781户,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1072户,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1832户、信息技术服务1646户、文化创意服务2300户、物流辅助服务1516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46户、鉴证咨询服务3032户。预计全年将现代服务业将减轻税收负担3亿元,减税面高达95%。
据介绍,为确保今年12月1日成功开具发票,明年1月1日顺利申报,武汉市国税局目前已完成了税源户交接、确认范围、录入信息、税务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税控发行、技术保障、内外培训等系列工作。截至目前,已向全市纳税人发放“营改增”公告、各类辅导教材、问题解答等11.2万份,累计组织纳税人培训153场次,培训纳税人2748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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