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董育雄、李柯)10月22日,武汉市政府通报,由该市各职能部门研究拟定、即将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里,明确提出了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补贴标准的要求。
据介绍,该《意见》提高了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补贴标准,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贴由原来的有产权6万元和无产权4万元的标准,重新调整并提高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6万元,运营补贴由每年2万元提高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万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3万元的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新、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的建设补贴,由2000元/张提高到3000元/张。该《意见》还建立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的建设补贴制度,对每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同时,武汉市还鼓励社会力量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BT”、“BOT”、直接兴办养老机构、开发养老社区、竞标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养老服务领域中去。有关方面还透露,目前采取“BOT”模式,设计床位数3000张,投资5亿元的武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与美联地产合作项目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即将实质性开工;蔡甸区“健康谷”第一期1100张社区养老床位即将投入使用;东西湖区中心福利院、江岸区社会福利院三号楼等公建民营项目正在积极商谈中;同济健康养老社区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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