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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荆州两会]荆州全省率先启动湖泊保护“一湖一法”

发布时间:2018-01-05 20:04:43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邓春龙)1月5日,荆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7年荆州长江大保护扎实推进,水土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河湖库长制,在全省率先启动湖泊保护“一湖一法”。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荆州有184个大湖泊,很有必要实行“一湖一法”。荆州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洪湖保护立法呼声很高,认为洪湖处于四湖流域末端,而在该流域最顶端、面积为全省第三的长湖,既是荆州、荆门、潜江三市共管的跨区域湖泊,又是荆州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其保护更有现实紧迫性。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并以此为洪湖保护立法积累经验。2017年2月,荆州启动长湖保护立法工作,起草专班经多次修改调整,形成《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2017年10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第一次审议,预计今年4月进行二审,6月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下半年公布实施。省水利厅相关人士表示,荆州为保护长湖立法是一项开创性和突破性工作,对我省其他地区制定“一湖一法”提供借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