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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8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受处

发布时间:2017-06-08 20:03:04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陶忠辉、通讯员王剑)6月8日,黄石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其中,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大冶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校长李志武先后授意或同意该校干事秦柏霖公款购买香烟用于招待、消费,共计花费7050元。李志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柏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2月,阳新县城东新区种畜场党支部书记李晖李晖公款赠送价值6600元的猪肉,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在猪保种项目资金中列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月,黄石港区文化宫社区在召开社区辖区单位综治工作总结交流会时,向辖区内14家单位及社区民警发放47个电热壶作为纪念品,社区书记、主任佘金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2017年1月,铁山区综治办副主任田灿彪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收受17名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3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此外,2017年春节期间,阳新县陶港中心血防站副站长王贤稳违规使用单位公车用于向亲友拜年等私人活动,并同意将公车借给单位医生柯有凤私用,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处科员欧荣东多次借外出办理公务之机,违规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