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欲以儿女之事自累

第四期

恽代英,字子毅,江苏武进人,出生于湖北武昌。1913年,恽代英考入武昌中华大学预科,学生时代积极参加革命活动,是武汉地区五四运动主要领导人之一。其一生都在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事业、为革命和真理而奋斗。《不欲以儿女之事自累》是恽代英在1923年6月19日写给弟媳葛季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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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以儿女之事自累

季膺妹:

五月廿日信由强弟转来,不觉回环读了几遍,心胸中自然充满了的快感。我初虑强弟或仍不免于结旧式婚姻,又虑强弟交游太狭,或不能得理想的配偶。今读妹此函,吾诚不自觉的以手加额为我强弟庆。以我知强弟之深,亦复不自觉的为妹庆也。

来函云在杨效春房间得一相见,我犹能忆之。对我奖辞,容有过当。所谈志愿性行,我实无任敬佩。强弟能得如此良友,如此畏友,终身作伴,料应朋辈当妒杀耳!迟婚实有利益。我辈老父既因我决于独身,诚不能无早望强弟成婚之念,但为人慈和通达,终不十分相强。我已将妹函附于家禀转寄老父,我意读此函后,当能感恍然如见佳儿妇之乐,更可以不复念念于怀也。

人家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我料强弟及妹,能均葆持今日志行,必可免于此状。普通结婚后所生的坏影响,一是男女性情不平和谅让,二是每因经济上彼此计较发生意见,三是只知恋爱别无正当志愿,及彼此间尊重人格的思想。这均非强弟及妹所有的情形。我因此不能不祝你们的“爱”的前途无量。

我因颇欲以一日之长谋社会的根本改造,故不欲以儿女之事自累。然近来以个人债累(由于以前经营书社工厂失败的结果)仍不能不稍为金钱束缚行动。本年以到成都之便,遂任高师教育学一席,我极无意模仿学者,纵偶有独见,此终觉非分也。现友人约到上海大学任总务长一席,我已以支款了结宿债为条件,决定承诺与否。但八月间总须到沪一行,下半年事现仍不能自决。不过据友人来函,上海大学任教多一时畏友,苟稍经营可为一般改造同志驻足讲学储能之处,故颇重视之也。我约十日后离此。

我亦欲与强弟协力担负,使老父稍息仔肩。但年来偏责强弟的稍多,即将来遇艰危转徙之际,或仍不能免此。惟愿机会较佳时,我终可分任若干也。我们终久当移家江南,若能以将来弟妹结婚的小家庭为基础,然后移家,则自可免于许多旧家庭恶习也。好在家父既不守旧,一庶母年幼而无恶性质,将来可使以工艺自给,一妹则强弟抚视教化之,可信家庭中亦无难处事也。

我视家如旅舍,然正好助弟妹等建立自然而有幸福的家庭。我决不欲吾弟吾妹为家庭而损害恋爱的幸福。我将来可以为你们的高等顾问也。一笑!

我能与我的弟妇如此絮谈,殊为有味。然吾妹实不仅我的弟妇,一方实系我的朋友,我们仍愿在品行学业上,互相切磋敦励。我望吾妹无论何时,均不因我为夫兄而有许多委曲隐讳。吾妹为吾挚爱之强弟的爱人,在吾心胸中比之视吾康妹(在南高附小的)还十分亲切。所以我很不愿无论何时,吾弟或吾妹有因家庭而忍受委曲隐讳的痛苦的地方。果有此等地方,我必尽力为之救[纠]正。此皆出于至诚,强弟必深信我,而预料吾妹亦必深信我也。

代英

六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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