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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民企欠汉口银行3亿多债务 法院巧妙执行实现共赢

发布时间:2016-02-18 15:31:45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 通讯员 晏钢 胡锐 )2月18日,记者从武汉中院获悉,该院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执行协调工作,成功执行和解一起银企融资纠纷案件。不仅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顺利受偿3.44亿元债权,湖北某大型民营投资公司也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现发展生机。
 
  2011年3月,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下称汉口银行)与一大型民营投资公司签订《最高额融资协议》,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最高额为3.5亿元的贷款,后者以江夏区某大型商业城8.7万平方米的期房作抵押担保,贷款期至2015年3月28日。合同签订后,汉口银行陆续发放贷款本金3.44亿元。因合同到期对方未偿还本息,银行陆续诉至法院,截止2015年8月,武汉中院先后受理汉口银行申请执行与该企业关联的6起案件,标的本金3.44亿元,利息2900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武汉中院的法官发现,该系列案件债权的抵押资产只有一套江夏区政府引进的集物流、零售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整体商业用房,估值约7亿元,如果强行拍卖,除了处置周期漫长,还可能造成价值贬损,给被执行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法官对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发现该企业只是暂时遇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如果找到撬动资金,就能盘活企业,带来年均30亿的销售额,解决4000人的就业。
 
  面对这一利益攸关的大案,武汉中院执行局、执行庭领导和法官、执行员认识到,必须立足于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到保护金融债权推一把,帮扶企业发展拉一把,在发展中求生机,在发展中解决债务问题。因此,执行法官一方面说服银行耐心等待时机,一方面敦促被执行人抓紧时间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并购、入股。春节前,该企业与某商业零售巨头商谈合作成功,由新投资方代为偿还汉口银行的本金债务。
 
  近日,汉口银行同意释放抵押权并解除对抵押房产的查封,新投资方也及时偿还3.44亿本金,至此,在法院长期不懈的努力下,涉案三方化解了纠纷,实现了“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