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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地下钱庄黑幕:逼人自杀 迫使他人卖肾还高利贷

2014年9月2日 第55期

地下钱庄,对外自称投资咨询公司,暗地里却从事着高利贷业务,仅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办理借款,月利率往往高达10%—15%。如借贷者不能及时还款,这些公司便会通过跟踪、缠讨、威胁等手段催讨,甚至委托专门的讨债公司以暴力催逼。一些人被逼得轻生,有的被迫卖肾还钱,不少家庭处于崩溃边缘。

暗访缘起:读者来信痛陈地下钱庄恶行

  母亲借下高利贷,因迟迟还不上,不堪逼债绝望自杀。7月底,汉川来汉打工妹周黎愤而致信楚天都市报,控诉高利贷拆散了她的家。据周黎称,她的母亲陈某沉迷赌博,从地下钱庄借了35万元,一个月利息就要9万元,最终因不堪地下钱庄“马仔”逼债,于今年6月30日上吊自杀。母亲死后,向她家催债的电话仍响个不停。她希望曝光地下钱庄的黑幕,并通过母亲的遭遇警醒世人。

  一个多月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地下钱庄打着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暗中从事高利贷业务,有的月利率高达15%。1日,相关部门和专家表示,地下钱庄影响金融安全,危害社会稳定,但缺乏有效的管理依据。

悲剧:母亲无力还债不堪催逼上吊自杀

  6月30日,星期一。对于20岁的周黎来说,这是黑色的一天。

  她回忆,当天上午8时许,原本在一楼休息的父亲周某发现卧室灯泡坏了,便上到二楼准备搬凳子换灯泡,发现母亲陈某斜靠在墙边的木梯上,脖子上套着绳子,已经气绝身亡。

  陈某的手机里,存有一段录音遗言。她说,她打麻将欠下两人高利贷,分别为24万元、11万元,每月利息高达9万元,“如果我死了,就是他们逼死的……”

  警方接警赶到后,确认陈某系自缢身亡。

  据了解,陈某生前是汉川市某客运公司售票员,月工资1800多元;周某下岗多年,南下广东打工。今年初,周某承包货车做生意,但一直亏本,于6月25日回到家中。

  “每天中午休息时、晚上下班后,妈妈都要到棋牌室打麻将。”周黎说,刚开始,母亲只打小牌,大约5年前开始打大牌,每场输赢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有时母亲已经睡下,但一接到棋牌室老板的邀约电话,就会经不起诱惑半夜爬起。

  “她的工资不高,怎么赌得这么大?我后来才得知,原来棋牌室里有人放高利贷,利息非常高。”周黎说,母亲赌博输多赢少,很快将本来准备用来买房子的20多万元积蓄输光,她的舅舅等人还帮忙偿还了部分高利贷。但母亲没有悔悟,反而越陷越深。

暴力逼债无人性 人死后催债电话仍不停

  由于父亲和弟弟常年在外,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周黎,见证了放高利贷者催债手段的毒辣:将钢钉钉进门锁;在墙上用红漆写下“欠债还钱”等字眼;深夜用砖头砸窗户……

  更多时候,周黎总是看到母亲接听电话时神色慌张,而打电话的,很多时候是逼债的“马仔”。

  今年初的一天,母亲打牌彻夜未归,周黎冲到棋牌室拉起母亲回家,对她苦言相劝。母亲当时表示悔悟,但过后依然如故。

  今年6月,母亲抵押了房屋土地证和一些金银首饰还债。她自杀当天,“马仔”们还开着几辆车前来要债;她死后,催债电话仍响个不停。

悲剧远不止逼人殒命:鲜活案例警醒世人

案例1:帮同事担保借款 自己被逼险跳楼

  8月9日,硚口长丰大道一小区内,32岁的何艳(化名)站在3楼的阳台上嚎啕大哭,称要轻生。将她逼到这一步的,是家门口4名前来讨债的彪形大汉。

  何艳称,去年7月,单位同事聂某找到她,称家里父亲突患重病,急需钱来做手术,想找借贷公司借钱,但因为自己名下没有抵押物,借贷公司不肯借,因此想何艳帮忙,以她的名义借钱。

  看到聂某苦苦哀求,想着他平日里对自己还不错,何艳便答应了。去年7月19日,聂某带着何艳前往汉口一家借贷公司,以何艳的名义写下欠条,一共借了1.3万元,保证3个月后还清。去年8月2日,聂某带着何艳,再次前往该公司,又借了5000元。

  记者看到,借条上署名何艳,留下了她的身份证号,在她的名字、身份证号、借钱金额、借款日期处均按有手印。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何艳猝不及防。不久,聂某突然辞职,手机号也停机了,何艳怎么也联系不上。3个月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何艳,要她每个月偿还10%的利息1800元。

  何艳不敢将此事告诉家人。讨债的人还曾到她所在公司催债,扬言若不还钱便砸公司,她无奈只有辞职,失去了经济来源。

  今年8月9日,借贷公司的4名彪形大汉来到何艳的小区,将她堵在家门口,要她连本带利还钱,否则将伤害她的家人。何艳争辩了几句,被对方扇了一巴掌。

  何艳不敢打开家门,对方便用脚踹门。她只好往3楼的公共阳台上躲避,4名彪形大汉紧追不舍,她便攀爬至仅能容纳1人的遮阳台处,欲轻生。

  民警、消防官兵迅速赶来,苦劝1个多小时后,终于将何艳救了下来。警方说,欠条上写的是何艳的名字,因此他们也无法干涉太多。他们已与借贷公司人员沟通,对方表示只要何艳偿还1.8万元本金,将不予追究所产生的利息。最终,何艳的父亲凑齐了钱,还给了该公司,这才了事。

案例2:大学生创业失败 被迫卖肾脏还钱

  小李是武汉某高校在校学生。2013年初,他找同学、朋友借来一万多元钱,和女友在学校周边开了一间麻辣烫餐饮店。

  无奈市场竞争激烈,房租昂贵,小李迟迟收不回本钱。眼瞅着答应朋友的还款日期要到了,但小李又不好意思开口向已经离异的父母要钱。

  通过网络搜索,小李联系上洪山区街道口的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借款2万余元。小李说,对方只看了他的身份证、学生证,随后派人跟着他去了趟他的寝室,当天就把2万元给了他。

  “不过到手的钱并没那么多,当天就扣了第一个月的利息3000元,还扣了一些档案费、出车费、咨询费等,一共扣了9000元,我到手也只有11000元。”小李说,此后,他才意识到,每个月偿还3000元利息,对于他来说如同天文数字,根本无力偿还。

  此后,该公司不断催他还钱,除了电话恐吓,还去学校骚扰他,甚至还派人去了他的老家,核实其母亲是否确实在经商。这让他感觉已走投无路,被迫上网联系了一个地下贩肾组织。

  最终,当年5月,小李以3万元卖掉了自己的左肾。但经过一些后期治疗后,他手上的钱还是不够还借贷公司的本金和利息。最后,还是警方介入帮他了结了此事。

案例3:弟弟欠多笔债务 讨债人住到家中

  58岁的硚口居民孙进(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原本以为电视里才有的讨债场景,竟然会真实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孙进说,今年6月一个晚上,二弟突然上门问他借1.5万元钱应急,身边还跟着4名年轻人,“都20岁上下,身上还有纹身,戴着很粗的金项链”。二弟告诉他,自己欠了黄陂余某的10.5万元钱,这1.5万元是用来还债的,几个年轻人是来催债的。因为长期欠钱不还,对方要求二弟找一个担保人,这才找到他。

  “当时也糊涂,也害怕。”孙进说,妻子当时就劝他不要签,但他考虑到是亲兄弟的事,也就签了,可没想到一家人从此不得安宁。

  不到半个月,两名年轻人又找上门来,并告知孙进,因为其弟没有还钱,也联系不上,因此只有找担保人。“家里鸡犬不宁。”孙进说,因为他手头上没钱,也联系不上二弟,两名讨债的年轻人就此在他家住下,有空床就睡在床上,没空床就睡椅子上,只有吃饭时才外出,晚上看电视时声音也很大,烟头垃圾随地丢。

  孙进说,对方还换人在家住,就像上班一样,一住就是五六天。有一天,对方还说如果不还钱,就不让他出门。“报过警,可他们晚上被赶走,第二天又来了。”孙进说实在无奈之下,他承诺会帮着二弟筹钱,这样对方才没有在家里继续住下去,但要求他写下另外一张11万的欠条。

  “欠款不是只剩9万元,为何还要还11万元?”孙进对此非常不理解,而对方表示,多出的钱是催债人的“车马钱”和利息。

  孙进后来得知,二弟是因为赌博才借的钱,借出钱的则是黄陂的一家当铺,而且二弟欠了多笔债务。“家里最多时一次来了三拨共20多人讨债。”

  虽然事后经过警方的协调,二弟的债务减少到8万元,但这个麻烦什么时候能解决,孙进心里没有底。

地下钱庄良莠不齐 打击违法存在一定难度

  与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这些地下钱庄多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四处筹钱放贷,甚至涉嫌非法融资,靠高额利息牟取暴利。

  武汉市工商局、人行武汉分行、省金融办等部门表示,地下钱庄影响金融安全,危害社会稳定,但缺乏有效的监管依据,打击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徐长生、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茂福等建议,各相关部门应严守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融资、放高利贷行为。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进一步压缩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

我国当前金融制度存在缺陷

  地下钱庄的存在也暴露出我国金融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一方面,地下钱庄屡禁不止反映了国内金融监管乏力的现状,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经营体制本身存在缺陷,金融服务出现明显偏差,银行繁琐的手续和过高的门槛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要挡在门外,企业合理的外汇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企业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地下钱庄的存在就显得顺理成章,所以在加强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的同时,更需要规范民间融资市场,更多的考虑到那些有实际需求的企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地下钱庄生存的土壤。

民间借贷中的合法与非法

  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资本从供给流向需求,其本身是无罪的。划定民间借贷合法与非法的一个直观标准是资金的用途是否合法,如果将筹集资金作赌博、贩毒等不法用途,那就是非法的。从法律角度看,如果集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民间借贷进行合同诈骗,或者虚构事实集资诈骗,那就是非法的。还可以看放贷、收贷的手段是否合法,如果是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通过利诱、恫吓、人身威胁等方式进行追偿,以不法手段操作放贷,强迫对方付出高额利息,那就是非法的。

罪还是无罪 难以界定

  自诞生之日起,地下钱庄的罪与罚一直与民间金融捆绑在一起。而在全民关注的吴英案之后,人们对地下钱庄的罪与非罪又有了更多的思考。作为灰色经济的一部分,地下钱庄(此处主要指民间融资机构)一直是国家打击和取缔的对象。为什么在重压之下它还能如此顽强地存在和繁荣?探寻地下钱庄的出路,得先找出其存在和繁荣的原因及其产生的社会问题。实际上,作为地下钱庄历史渊源的互助会甚至可以追溯至春秋时期,几千年来,中国官方的金融体系,跟以乡土社会为根基的民间金融体系,心照不宣又并行不悖地走在各自的道路上。

地下钱庄目无法纪,肯定会被依法取缔,受害者自身也应该反省,不参与赌博,不要明知是高利贷还借贷,要知法守法,为自己和家人守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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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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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