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
荆门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7个
荆门今年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7个,问责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制发《问责决定书》。[详情]
仙桃去年以来查处作风问题254个
去年以来,仙桃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整合相关部门力量,联合开展高频检查28次,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共从严查处作风方面典型254个,给予纪律处分185人。[详情]
恩施实行“一案双查” 有责必问
恩施出台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等制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通报了7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8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详情]
孝感前5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89起
元至5月,孝感共受理信访举报2453件(次),立案425件,处分423人,其中县级干部15人;对23起责任追究不到位案件线索,移交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详情]
武汉十八大以来查办局级干部36人
近两年,武汉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明晰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追责,取得了明显成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