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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恩施实行“一案双查” 有责必问
发布时间:2015-07-07 20:41:37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聚焦“主阵地”深耕“责任田”

  中共恩施自治州委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恩施州委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凝聚了决战“精准扶贫”、建设“美丽恩施”的正能量。

  一、抓统筹,细化主体责任

  州委通过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立足责任建“链条”。州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州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州委常委对联系县市和分管部门的领导责任,建立起州委、州直部门、县市的无缝责任链条。各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将主体责任延伸到支部、党小组,构建了完整的责任体系。

  立足主体明“责任”。州委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和《2015年州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任务分解到31个责任单位,明确牵头领导、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制作“主体责任提醒牌”,把主体责任具体化、明晰化。

  立足制度树“规矩”。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出台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州委工作规则》、《领导干部向州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等一系列纪律规矩。坚持“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谈话和诫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行州“四大家”领导活动日报制度,设立“领导干部去向牌”,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

  二、抓关键,实化主体责任

  州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关键环节,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坚持正己范人。州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州委常委按照分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握廉政状况,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州级领导深入基层联系指导工作354人次,同比上升15.1%。

  坚持用好干部。认真执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出台《恩施州州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州管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细化了延伸考察、生活圈和社交圈考察、实地察看与专项调查的规定。同时,对研究干部批次的时间间隔、一次研究人数及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州委共研究干部任免5次,涉及42人次,其中涉及人数最多的一次只有12人次。

  坚持整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梳理问题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逐一销号。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文件种类由11种压缩到6种,发文数同比下降15.2%,召开会议数下降22.5%,“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55.6%。

  三、抓宣教,深化主体责任

  持之以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竭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以廉政教育熏陶人。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党员干部“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让廉洁文化走进家庭。扎实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参训副县级以上干部1500余人、副科级以上干部8700余人,专门举办了州“四大家”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和全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认真组织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5600多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以廉政承诺督促人。全州12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撰写了《我的承诺》,对履行主体责任和讲纪律守规矩作出庄严承诺。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真正将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廉政谈话提醒人。推行分层约谈,由州委书记约谈州委班子成员,州委分管领导约谈县市委主要负责人、州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做到层层谈、人人谈,全员覆盖。全州参加廉政约谈的党员干部达2500余人次。

  四、抓监督,强化主体责任

  从强化监督入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链条“零缺位”,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走样,压力层层递减现象。

  强化纪委监督。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坚决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州纪检机关负责案件审查和监督执纪的人员比例超过70%。严格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排序的意见,为州纪委监察局增加行政编制,州、县市纪委调入干部由州纪委统一组织招考、遴选。

  强化权力监督。清理行政权力,63个州直单位公布行政权力清单3348项。强化多维制衡的权力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管理平台,推行“三重一大”电子监管平台、开展第三方测评、实施督查问责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研督办,对落实不力的下级党委(党组)进行重点督促整改。今年3月,12位州委常委、6位副州长对联系县市、分管部门进行调研督办。州委书记、副书记深入驻京驻汉机构、扶贫联系点传导压力、部署工作,督促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五、抓保障,固化主体责任

  州委以构建新机制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常态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了落实“两个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州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州纪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协同研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考评办法,组织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党委书记、排名后4位的州直单位党组书记,以及民主测评中得分靠后的24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等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通报了7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2名州直部门党组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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