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严防真管真治 切实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中共荆门市委
今年以来,荆门市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突出“真、严、实、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突出“真”字,强化责任
坚持动真碰硬、真管真治,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来抓。
一是密集传导。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相关会议之后,市委均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精神、传递信号、传导压力。市委常委会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听取一次市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员副市长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今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五个党组”自身建设与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今年已3次就落实主体责任作动员部署。通过反复讲、重锤敲,营造了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是重点督导。建立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督导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对主体意识不强、角色不明、行为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及时纠偏,先后开展2次专题督导。市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与市“四大家”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通过集体谈话或“一对一”谈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建立了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党政主职个别谈话制度,促进责任主体明其责、尽其力。
三是示范引导。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就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等讲党课;带队检查督办基层干部节假日值班和工作日“走读”等情况;旗帜鲜明地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撑腰壮胆。市委主要负责人3次在全市大会上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其他市级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恪尽谋划部署之责、教育提醒之责、检查督办之责、率先垂范之责。通过市级带各级、一级抓一级,不断压实责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
二、突出“严”字,立好规矩
出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并重,规范党员干部言行。
一是划定“十个严禁”红线。明确提出“严禁口无遮拦、乱发议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严禁散布反腐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十个严禁”,真正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硬约束、硬要求,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制定“十项制度”规范。加强市委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市委重大决策事项每月督办通报制度”、“‘五个党组’向市委常委会年度述职”等“十项制度”,健全“一个核心、五个党组”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以上率下,确保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同频共振。
三是实行“十个一律”惩戒。着眼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定出台“凡滥发钱物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凡工作时间带彩娱乐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等“十个一律”惩戒措施,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先后查处并曝光违规典型86人。
四是明确“十个区别开来”界限。坚持“把锐意进取、敢闯敢试与盲目蛮干、乱作为区别开来”等“十个区别开来”,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对在大胆探索、攻坚克难过程中存在失误的干部给予理解和包容,对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被诬告的干部及时伸张正义,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突出“实”字,整治“不为”
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为官不为”行为问责试行办法》,做实整治“为官不为”的载体和抓手,促进干部提神、工作提速、效能提升。
一是界定“为官不为”的具体情形。对“为官不为”现象系统梳理、综合归类,明确列出“在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事件中畏缩不前、临阵退缩”等12种情形,视具体情节采取不同的问责措施。
二是拓宽“为官不为”的线索来源。规定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监督、视察、督办反映的问题”等8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必须受理,并分别录入《“为官不为”情况反映表》、《线索来源登记表》,集中管理、分类处理。
三是明确“为官不为”的问责程序。严格按照受理、约谈、调查、决定等程序开展问责。约谈后,根据不同程度、具体情形,向责任人发出《函询通知书》、《提醒通知书》或《告诫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制发《问责决定书》。凡被问责对象,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全市今年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7个,问责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四是强化“为官不为”的责任倒查。凡一年内被上级机关或组织部门问责1起“为官不为”问题的,对涉事单位通报批评;问责2起的,对涉事单位主职诫勉谈话;问责3起及以上的,对涉事单位主职先免职再处理。
四、突出“狠”字,敢于亮剑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不收手、不收敛的重拳出击。
一是狠抓提醒警示。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等方式,早警示、早教育、早打“预防针”,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去年以来,全市共约谈、函询党员干部162人次,警示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146人,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二是狠抓巡查试点。以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巡查工作试点为契机,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个巡查组,启动了对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8家市直单位巡查工作,着力发现和纠正被巡查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党的纪律以及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巡查工作已显现出强大震慑作用。
三是狠抓正风肃纪。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坚决“治病树”、“拔烂根”。全市今年共立案260件,查处党员干部2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同比分别增长71.1%、95.4%和125%。同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处力度,今年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问题353个,处理20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3人。
四是狠抓“一案双查”。去年以来,共对市房管局原党组书记文某等38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了倒查追究,并深入剖析、公开通报,在全市产生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