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如约”公布所谓“裁决”。站在仲裁庭背后的一些国家,想必会拿着这份裁决,随声附和,高调开腔,甚至威逼恫吓。
但是,裁决书的“满纸专业术语”,掩不住仲裁案“一派荒唐谎言”的实质。从接案受理、到宣布管辖、再到做出裁决,3年来,仲裁庭帮衬着某些利益集团,实现了把政治问题法律化包装的图谋,加上美日等国在一旁时不时敲边鼓、添薪火,使得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里里外外,都散发着“骗局和圈套”的异味儿。
【骗术一:鼓吹“仲裁庭公平公正”】
2013年1月,菲律宾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部分及附件七,就中菲有关南海问题针对中国单方面提起仲裁。2014年12月7日,中国发表立场文件,阐明仲裁庭对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没有管辖权。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发表有权受理的裁决声明。
这一回合的关键,在于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辖权,这关乎仲裁庭是否公平公正的根基。
菲律宾提出仲裁事项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请求仲裁庭对其声称的“中国占领或控制的”南海岛礁的性质和海洋权利进行判定。菲律宾主张,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
仲裁庭认为,判定岛礁自然属性和依据岛礁自然属性判定其应有的海洋权利符合《公约》规定的管辖权,因此仲裁庭有权受理。
但事实是,脱离了岛礁主权谈海洋权利纯属无稽之谈。路人皆知的是,菲律宾所提的岛礁法律地位仲裁事项的本质是中菲之间关于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争端,同时涉及海域划界争端。前者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后者已被中国于2006年的排除性声明所排除,两者均排除了《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适用性。
既然《公约》在解决南海争端问题上已不具备适用性,仲裁庭拿什么来仲裁?
仲裁庭接案、受理、裁决的谎言背后,是脱离本质看表面,是对中菲岛礁争端的“切割”处理,是试图化整为零地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整体性主权,是对双方争端性质的篡改。
【骗术二:污指“中国违反国际法”】
对于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多次表明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的立场。但美国等一些国家借此给中国扣上一顶“不遵守国际法”的大帽子,四处唾沫横飞。
事实是,遵守国际法从来不意味着要去执行一个枉法在先的仲裁庭做出的裁决。
仲裁庭枉法有三:
其一,南海岛礁争端并非没有解决机制,有关当事国与中国之间长期建立有对话渠道与平台。仲裁庭把《公约》强制凌驾于受国际法保护的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之上,构成了对国际法的严重破坏和对地区和平对话机制的肆意践踏。仲裁庭本身,在破坏国际法。
其二,中国政府2006年依据《公约》第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合法有效,排除性声明已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仲裁庭强行推进仲裁程序,是对中方排除性声明的肆意践踏。由于排除性声明本身就是《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庭实际上违反《公约》在先。
其三,任何国际裁决,最终目的都是用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与矛盾、推动和平与发展。任何裁决都不能以破坏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为代价,也不能给地区局势制造更多混乱与危机。但现实是,自有仲裁案以来,南海局势更加复杂,外部势力频繁介入,海上安全紧张加剧,周边国家分歧趋多,地区民生受到波及。仲裁庭实质性违反了维护地区和平的法律规则与秩序。
以此三点,仲裁庭的合法根基已不复存在,其裁决结论已不是公与不公的问题,而是一纸无效的空文。
仲裁庭不等同于国际法,枉法的裁决是对国际法的肆意践踏,当然就是废纸一张。
【骗术三:妄言“只有仲裁才能解决南海问题”】
配合南海仲裁案的推进,一些西方媒体一直在给中国打烙印,试图制造一种中国不按国际规则出牌的印象。其中,最有“杀伤力”的话语是,“有纠纷、上法庭”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路径。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是用人们对国内法的普遍认知套用国际法对领土主权的适用性。
在全球范围内,关于主权的争端,通常有三种解决的方式,一是诉诸战争,二是政治对话,三是国际司法。其中,战争已为绝大多数国家所唾弃,除一些霸权国家仍时不时动用战争机器。而国际司法解决争端的实践告诉人们,一纸裁决并非普遍适用的解决之道。例如,国际法院上世纪60年代对泰国和柬埔寨有争议的柏威夏寺做出归属裁决,但在此后半个多世纪内,两个国家依然龃龉不断,时有军事摩擦。领土主权争端不是街坊吵架,如果一切争议都能由国际司法机构来解决,就不会有困扰中东几十年的巴以问题,就不会有欧洲难民危机中的难民安置争议。值得深究的是,面对伪造证据、挑唆争端、践踏人权,动辄发动战争致死几十万人的霸权国家,以及打着反恐的旗号滥杀无辜、滥炸无辜的战争行为,一些国际司法机构默不作声,倒是出来一个仲裁庭,把3年精力放在一个有现成政治对话平台、有对话机制、有谈判方向的地区争端问题上,其真实意图耐人寻味。
从实际效果看,自有仲裁案以来,东盟国家分歧扩大,东盟一体化进程平添新挑战,域外势力越来越深地介入地区事务,南海问题的解决正走入偏离正常轨道的方向。
仲裁,非但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实为祸端、祸种、祸因。
【骗术四:臆造“中国要把南海变‘内湖’”】
不知何时开始,中国要把南海变“内湖”、“中国湖”、“北京湖”的歪理邪说在西方媒体上变得很有市场。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已经无处寻找,但这种说法却在过去一段时间被不少西方媒体、学者来回反复转引和论述。原因是,这种说法最符合美国等国家发动舆论宣传的需要:制造出“南海变内湖”的印象,自然而然就可以给中国贴上“危害航行自由”、“以大欺小”等各种标签。
这是实实在在的谎言,制造假象,扭曲实情,制造舆论,误导公众。
在中国官方的表达中,从未出现过“内湖”等表述。真实情况是,一些西方媒体从未真正关注过中国政府的立场。需要怎样的舆论场,文章就可以怎样写、怎样编。包括一些西方学者,他们的学术眼界和视角,也随美国政府而动,视市场需求而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过去几年,南海问题成为一些西方媒体纵情无度的狂欢场,捕风捉影、危言耸听、信口雌黄、无中生有,用音量盖事实,用尺度博关注,用技巧掩真相,用谎言造气场。《华尔街日报》等个别西方媒体近日称“只有8个国家支持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就是一例典型。
【骗术五:谬说“中国威胁航行自由”】
在给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站台吆喝时,美国喊得最声嘶力竭的一句话就是“航行自由”。这个词,也因此成为被捆绑在南海问题中的高频词。这让人想起16世纪时,西方殖民者在开启东南亚大殖民时代之初,也是用“贸易自由”的口号打开了东南亚的大门。
真相可以破解一切虚幻的概念。目前,每年大约有十万艘各类船只安全通过南海。美国在大谈南海“航行自由”的同时,举不出一例证明在350万平方公里的南海水域,何时、何地、谁的正常航行和飞越活动曾遇到过问题。
事实上,美国所谓的“航行自由”,是美军的“航行自由行动”,是一种霸道与傲慢,是对《公约》“航行自由”的滥用,挑衅沿海国的主权和安全,危害国际海洋秩序,有损地区和平稳定。
而且,美国1979年抢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前推出“航行自由计划”,就是要在不缔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维护美国军事力量出入各大洋的自由和机动性,在国际海洋秩序形成前占据主导权。这是美国双重标准的突出表现,是美国对国际法“利则用、弊则弃”思维的最典型范例。美国针对南海抛出“航行自由”的概念,无非是为了绷起南海周边国家的紧张神经、煽动南海紧张局势。
相比美国人空喊自由,中国,作为南海最大沿岸国,自古以来,为维护南海这条世界经济贸易海上大动脉的畅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汉代、南朝、北宋、元朝均设有专门的水师和舟师在南海水域“专掌巡海,有警辄行申报”。元代水师还对南海首次进行官方纬度测量,以便过往商船巡航。南海航行自由已然成型之时,美洲的原住民还在用独木筏穿梭于密林水道。
没有谁比中国更需要维护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没有谁比中国更希望确保南海航道的安全与畅通。
【骗术六:反诬“中国分裂东盟”】
今年4月,新加坡《海峡时报》援引两位新加坡外交官的话,指称中国与文莱、柬埔寨、老挝等国在南海问题上达成四点共识属于“分裂东盟”之举。此后,一些美国媒体如获至宝,把论调当“标签”,随手乱贴。一些媒体称中国正在分裂亚洲,一些媒体制造中国在东盟内部搞分裂的舆论氛围。
客观上,南海问题的激化确实在东盟内部造成了不和谐,扩大了东盟各成员国间在一些问题上的分歧,给东盟一体化进程制造出前所未有的新障碍。但这种“裂化”,最直接的导火索,是南海仲裁案;最直接的操刀手,是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三世;而更深层的操盘手,恐怕另有其人。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的菲律宾,东盟分裂并不符合它的国家利益,而对于其他一些域外国家而言,乱则生利的心态由来已久,也就不难猜测幕后指使是谁了。
看看冷战时期的拉美,看看美国在自己“后院”里捣鼓的那些事儿,手法伎俩如出一辙。为了让东盟国家反对中国的南海主张,美国自去年底的东盟峰会就已开始布局,今年初邀请东盟国家领导人赴美,举行了一场华美的“美国-东盟峰会”,试图骗诱东盟国家领导人在各个场合形成一致意见,施压中国。但会后东盟发表的联合声明让美国大跌眼镜,东盟在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立场上没有根本改变。后来,各种媒体消息表明,美国利用各种管道个个击破,试图拉拢一些与他不合拍的东盟国家,日本则在一旁使小算盘,甚至用中断援助威逼一些国家倒向美国阵营。
是谁在破坏东盟在一体化进程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谁在伤害东盟既有的规则和程序,是谁在威胁东盟区域安全和安全合作机制,不言自明。
威逼利诱、挑拨离间、教唆对立,是美国的一贯伎俩。(凌朔 冯武勇)(新华社专特稿)
(作者: 编辑: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