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7月12日,建立在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非法行为和诉求基础上的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就涉及领土主权及海洋划界等仲裁庭本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仲裁庭裁决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台前:法官受人操纵 提供有偿服务
托马斯·A·门萨(英国与加纳国籍),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
让-皮埃尔·科特(法国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斯坦尼斯瓦夫·帕夫拉克(波兰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阿尔弗雷德·H.A.·松斯,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教授。
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德国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2013年1月,菲律宾开始叫嚣在国际海洋法法庭上反对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 并于1月22日单方面就中菲有关南海问题提起强制仲裁,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应运而生——作为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5人仲裁小组于当年6月21日“组建”完成。其中,菲方指定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德国籍)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其余四位仲裁员分别是托马斯·门萨(英国与加纳国籍)、让·皮埃尔·科特(法国籍)、阿尔弗莱德·松斯(荷兰籍),以及“代表”中国出席法庭的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波兰籍)。
五人中,阿尔弗雷德·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门萨担任临时仲裁庭主席——托马斯·门萨以往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明显支持菲律宾。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菲方指定的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外,其余四人均由国际海洋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派,包括所谓“代表”中国出席的法官。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南海白皮书发布会上指出,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院,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非法、无效的。他还表示,这个仲裁庭的五名仲裁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不清楚,他们是有偿服务的。所以说,这个案子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所谓依据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临时仲裁庭,但这个仲裁庭的运作出乎当年公约制定者们的期待和预料,创造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
(作者: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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