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芬兰狐狸糟糕的养殖环境被曝光之后,动物权利组织“动物公义”近日深入波兰三家皮草农场,拍摄下了狐狸的悲惨境况。
据了解,在芬兰西部的几家皮草农场里,狐狸们境况悲惨,它们蜷缩在狭小的铁笼内,全身凸起一团团脂肪,形同“肉球怪兽”。由于过度肥胖,狐狸的眼睛无法完全睁开,缺乏锻炼的四肢根本支撑不了身体行走,只能挣扎着移动。农场主为了得到更大块的皮毛获取高利,不择手段地对狐狸进行催肥,导致这些“肉球”的体重是正常狐狸的5.5倍。
人们在同情被养成怪物的狐狸时,是否又真正了解了动物有哪些权利呢?
动物权利
动物权利,或称动物解放,是人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这是一种比较激进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权。
权利简介
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换句话说,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在一些国家,已经立法保障动物权利。1992年,瑞士法律上确认动物为“生物”(beings),而非“物品”(things);2002年,德国将动物保护的条款写入宪法。由澳洲学者彼得·辛格(PeterSinger)建立,基地位于美国西雅图的“泛类人猿计划”,目前正在争取美国政府采纳其所提出的《泛人猿宣言》,这份宣言呼吁赋予一个由大猩猩、猩猩以及两个亚种的黑猩猩组成的“平等群落”以三项基本权利:生存权、个体自由权和免受折磨权。
而批评者认为,由于动物无法对社会契约进行讨论或是做出道德判断,不能够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根本对权利没有概念,因此不能被认为享有精神上的权利。动物权利主义学者RogerScruton认为这些人的逻辑是“因为只有人类担负责任,所以也只应由人类享有权利”。
一些动物权利主义的批评者认为,尽管从根本上来说,将动物用于食用、娱乐或科学研究没有什么错,但仍应立法保障这些动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这种观点被称为“动物福利主义”,也是某些老牌动物保护组织所持的观点,这些组织中包括英国皇家预防虐畜协会。
(作者: 编辑:瞿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