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新闻联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徐绍史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何立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吴爱英的司法部部长职务、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免去高虎城的商务部部长职务、任命钟山为商务部部长。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委托张德江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杜德印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黄奇帆、朱小丹、杨雄、刘昆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黄龙云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经表决,任命徐显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张常韧、柯汉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发表讲话。
张德江说,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经过3次审议,对红十字会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还专门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为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希望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此契机,加强法律宣传,落实法律规定,在全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聚正能量,引领新风尚,努力开创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为鼓励企业慈善捐赠,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慈善法,规定了慈善捐赠支出结转扣除的优惠政策。这次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与慈善法的上述规定相衔接。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如涉及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张德江指出,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对全党全国上下团结一心做好全年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一次总动员。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同全体代表一道履职尽责,共同完成会议各项任务,把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他强调,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发展共识,紧扣会议主题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广泛集中民智,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二是严明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会风会纪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确保会议风清气正、务实高效。三是深入了解民意,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闭幕会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讲专题讲座,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斌主讲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奋力开创健康中国建设新局面》。
附:
何立峰简历:

何立峰,男,汉族,1955年2月出生,广东兴宁人, 经济学博士,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8月至1976年11月为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场插队知青、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1978年2月至1984年8月在厦门大学学习,获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副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厦门市副市长(1993年12月兼厦门市经贸委主任)。1995年2月后任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其间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3月后任福州市委书记、2001年12月任福建省委常委,2005月5月后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4月起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兼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塘沽区委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2013年1月任天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4年6月任国家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张军简历: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入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1973.01-1975.10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0-1978.08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08-1982.08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5.08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8-1995.0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09-1991.01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1-1992.11挂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锻炼)
1995.01-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11-2000.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0.08-2001.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2-2003.06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8-2002.07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06-2005.08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8-2007.1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09-2006.12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08.04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4-2012.11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09-2011.10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11- 中央纪委副书记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12年11月补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钟山简历:

钟山,男,汉族,1955年10月生,浙江上虞人,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浙江省国际广告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12月任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2003年1月任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11月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0年7月任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党组成员。2013年3月任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兼副部长、党组成员。2014年6月起任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兼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作者: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