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横穿青海省会西宁的南川河。 张添福 摄
中新网西宁3月22日电 (记者 张添福)河长制,河长治。青海省水利厅副厅长石建平22日介绍,中国水资源大省青海将在2018年6月底前,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2018年底青海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也是第三十届“中国水周”首日,本届的宣传主题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中国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天然湖泊2865个。
而青海河流众多,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特别是在黄河源头拥有“千湖美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横亘在该省东部。石建平介绍,青海省将在351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及242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设立“河长”。
据悉,青海省确定黄河、长江、澜沧江、黑河、格尔木河以及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十二河三湖由省级领导担任责任“河长”,之外的河湖,分级分段确定河长制推行范围,由市、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
图为环卫工人正在乘船清理河面上的垃圾。 张添福 摄
下一步,青海省将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推行河长制工作。
青海省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薛琳琳告诉记者,该省早在2015年11月在该省率先设立河道“河长”,共设县级“河长”14人,乡镇级“河长”74人,“城市因水而美,河长制有效促进了水环境质量。”
青海省水利厅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告诉记者,青海河湖众多,生态地位重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完)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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