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吴晓山 摄)
3月30日,国新办举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介绍,2016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参照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新的自贸试验区主要依托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级新区、园区设立,每个都包含3个片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内。
王受文指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7个方案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体要求,体现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使命,借鉴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成功改革试点经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及“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扩大内陆地区开放”等重大命题,在投资、贸易、金融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开展改革探索,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打造开放高地。
王受文还透露,7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构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创建人文交流新模式等特色试点任务,与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作者: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