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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恶意撞人”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7-09-28 19:03:47来源:中青在线

郑州“恶意撞人事件”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

中青在线郑州9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宋雅君) 9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通报了9月24日发生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与福禄街交叉口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相关情况。通报称,25日凌晨,警方将藏匿于河南省获嘉县黄堤镇一废弃工厂内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目前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7年9月24日下午13时许,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与福禄街交叉口发生一起恶意撞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3岁,新乡市获嘉县人)驾驶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四轮电动车发生剐蹭继而引发矛盾,徐某随后驾车故意冲撞对方,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据家属介绍,事件源于当天保姆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去往超市的途中,在事故发生地同徐某的轿车发生剐蹭,随后同车邻居带两名儿童到路边等候,在保姆下车交涉并将电动车停靠路边时,徐某突然驾车加速撞向邻居及两名儿童,并连续七次加速撞击,最终造成一名儿童死亡,两人受伤。

对于此案件,河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副教授刘夏称,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嫌疑人连续七次加速撞击他人,主观上明显具有杀人的故意,属于利用交通工具杀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刘夏说。

对于此类案件的防范,刘夏说,不论任何情况下,当事双方都应当心态平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无视法纪,盲目冲动,否则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