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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8个“大老虎”一审宣判无一上诉

发布时间:2017-12-21 18:58:29来源:法制日报

打虎拍蝇猎狐不松劲 司法反腐呈现多个“第一次”

今年38个“大老虎”一审宣判无一上诉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李豪 见习记者董凡超 今年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职务犯罪信息达313条,其中新增立案侦查原省部级以上官员25人,提起公诉18人。在检察机关已起诉的原省部级以上官员案件中,已有38人一审宣判,无一上诉,1人二审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为二审案件)。

对落马高官不吝重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重拳反腐的一大特征。今年5月27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6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为继白恩培、朱明国之后第三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大老虎”。除死刑外,今年以来,有9名原省部级以上高官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7年,司法反腐呈现多个第一次:5月26日,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首个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5月31日,法院对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等8名原省部级官员宣判,一日审下8“虎”,在“审虎”史上尚属首次;6月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任润厚在办案期间因病死亡,是首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大老虎”案。

重拳打虎的同时,司法机关的“拍蝇”行动也没有放松。近一年来,检察机关紧紧盯住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现象,部署开展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又开展了众多针对地方典型问题的专项工作。一大批诸如村干部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食药人员与企业合谋骗补贴、招生人员接受家长贿赂、执法监管人员对非法采矿行为视而不见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苍蝇”“蛀虫”在专项工作中落网,形成了震慑,保护了民利。

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境外,是司法机关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截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已从40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16人。今年10月,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其贪污、受贿所得2639万余元。而随着12月6日“百名红通人员”第28号李文革回国投案,全国“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