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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市民超标0.1平米申请经适房遭拒 对结果提出质疑

发布时间:2013-05-31 14:09:28来源:SRC-220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这些天,家住江汉区常青四垸的涂先生一直在等经适房资格证办下来的消息,昨天却被通知,因为超标0.1平方米,资格证审核未通过。涂先生投诉称,房管审核人员没有实地查看了解具体情况,就将申请打回。

  涂先生说,他在三义里有个实有面积为7.17平方米的公房,由于房子太小,他一家三口就寄住在年迈父母在常青四垸65.66平方米的家里,并将户口迁到了此处。

  去年底,涂先生向常青四垸社区申请经适房,经过审核,今年4月28日,社区将涂先生购买经适房资格公示。公示显示,涂先生家庭住房总面积为74.66平方米,按5口人分摊,人均14.9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764元。按照武汉市经适房申请办法,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24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就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

  当涂先生满怀信心等待结果时,昨天,社区工作人员通知他,由于住房面积超标0.1平方米,他的审核没有通过。由于武汉市从下周起暂停申请经适房资格证,这意味着涂先生搭末班车的机会就没有了。

  昨天,江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向涂先生解释,他的公房计算面积是7.17乘以1.25,就是8.9625平方米,除以3个人就是2.9875平方米,其父母的房子65.66除以5就是13.132平方米,二者相加,人均住房面积为16.1195平方米,超过标准0.1平方米,因此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

  对此,涂先生有不同看法,他查阅了市房管局的文件,上面明确指出“子女居住父母住房的,参与本人家庭和父母名下的现住房面积分摊后认定其住房面积”,按照此说法,那他的人均住房面积应该就是两套房总面积74.66平方米,5个人分摊后为人均14.9平方米,社区的算法是对的,但江汉区房管局算法,住房面积被分别分摊,致使他超标0.1平方米。

  昨天,涂先生在房管局和社区间奔走希望得到明确说法,都被双方拒绝了。事实上,由于拖了一个月才被告知,今天已是申请最后一天,涂先生已经没办法完成申请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