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陈屿 通讯员 张伟 实习生 朱良成 何健
我省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组合拳,力促就业创业。
有效促进企业吸纳就业
我省将通过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方式有效促进就业,具体包括:实施企业职工培训稳岗奖补政策,按相关要求采取“以奖促培、稳定就业”,对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政策门槛,扩大企业申请条件中的招用人员范围,畅通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支持渠道;加大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由个体户拓展为个体、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城乡劳动者,进一步明确贷款额度、贴息范围、贴息资金来源和申请程序;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奖补机制,实施第三轮省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助;实行国有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国有困难企业为“4050”下岗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让更多的求职者实现有效就业
我省将通过创新职业培训鉴定服务,进一步提升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具体包括:实施职业培训鉴定进校园计划,大力推行高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力争3年内在全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100个“职业技能鉴定所”,每年为大学生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10万人次以上,做到“申请一人、鉴定一人”;大力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训,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实行招工、培训、鉴定、就业“一条龙”服务,鼓励和支持定向职业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一批职业技能鉴定所,推动设立区域性、行业性的技能鉴定示范机构,推动“培训鉴定一体化”。
有效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我省将实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计划”,着力帮扶低保家庭成员、“4050”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将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政策援助的重点,对特困人员实现兜底就业安置;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调整为由户籍地负责落实。
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政府实施“荆楚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3年从省级就业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无偿扶持大学生创业;在全省认定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进以大学生创业项目为主要孵化对象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对接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成果与我省企业生产力实现对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拓展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规模,从2013年起将基层项目选招工作提前到每年一季度启动,根据基层需求进一步扩大招募(招录)规模、改善人员结构、不断完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工资待遇等激励政策;试行大学生基层就业引导计划,在县市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类、公共服务类等岗位上,试行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大学生就业,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问题。
进一步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通湖北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实现“一点登录网络、全省互联互通、人岗实时搜寻、双向对接选择、全程跟踪服务”,并逐步实现与校园网、企业网的信息联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向企业和各类求职者提供有效信息;开通网上“就业服务电子地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通过移动终端、自助一体机、网上招聘会、短信订阅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服务和招聘信息;全省按照“统一标准、项目管理、以奖促建”的原则,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近3年每年从省级就业资金结余中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各地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和设施设备建设。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