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经营权纠纷的 双方依据
鄂武商董事会在昨晚的公告中,向全体股东及媒体补充了相关资料:
1、武汉广场经营场地系向公司租赁,租赁期至2016年9月28日止。故申请人国际管理公司请求裁决确认合资公司的期限应延长至不早于2016年9月28日。
2、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广场”)由公司 与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管理”)合资组建,成立于1993年12月29日,根据武汉广场章程及合资合同的约定,武汉广场合资期限为20年,合资期限从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将于2013年12月29日到期。
3、经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续经营。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于11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记者王子建
(作者: 编辑:牛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