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医院钻医保空子分解住院 市民屡次“被出院”再住进

发布时间:2014-04-14 07:46:46来源:SRC-196

  陶刚制图

  近日,市民邓素芳女士向本报《百姓问政》栏目投诉了一件烦心事。

  邓素芳说,她本人参加了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3月23日因突发胆结石疾病,住进了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

  4月5日,疼痛还没有缓解,但管床医生突然告诉她,医保限额已经使用完了,要求她先出院,“过几天再来”。

  无奈,邓女士只好忍痛出院回家。4月7日晚,她因胆结石疼痛加剧,再次到该医院消化内科住院治疗,医院并没有拒绝。

  更让邓女士不爽的是,因为自己是第2次住院,还要多付350元的“门槛费”(所谓“门槛费”,就是医保报销的起付线——除去自费费用,每次医院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邓女士因此产生了疑问:“我的病还没有好,医院就让我出院,这合理吗?‘医保限额’到底是个啥规定?”

  其实,最近两个月来,已有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过与邓女士类似的问题:

  明明病还没治好,结果却被医院告知“先出院,过15天再来住院”。

  本来在一家医院住院,结果却被安排转院:“最好去分院治疗”。

  在同一家医院同一科室住院治疗时,竟然被要求出院后再入院。

  各种住院经历,无不指向同一个话题——病人为什么要屡次“被出院”?

  【案例】

  在同一家医院住院,

  转诊竟然要“先出再住”

  市民朱前桥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2月27日,他因血压突然升高,到市内某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住院期间,医生检查发现其血糖升高,便建议他到内分泌科治疗,但一个前提条件是:“按医保要求,你要先结账,办理出院手续后,然后才能到内分泌科住院。”

  朱先生感觉很窝火,在同一家医院看病,却要多次办理住院手续,实在很麻烦。

  两次患了“老慢支”

  上次用医保这次要自费

  陈荣女士今年63岁,是我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人员。

  今年3月1日,她因为“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发作,到某医院呼吸内科住院治疗,3月10日病情稳定后出院。

  3月14日,陈女士又因老慢支急性发作,到该院呼吸内科住院,医院却说:“因为距离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住院,只能自费住院。”陈女士不解的是:患同一个病,为何一会能用医保卡,一会儿要自费?为何就不能用医保卡住院?

  【调查】

  医保中心:

  这些行为都属医院违规

  针对使用医保卡住院的过程中,病人常常“被出院”的现状,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医院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行为,实际上是假借医保规定的旗号,搞“分解住院”,医院必须承担责任。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或人为将参保人员在院际之间、院内科室之间频繁转科。

  目前武汉医保参保人员总人数有584.6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381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203.6万人。如此“分解住院”,必然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极大麻烦。

  近几年,我市医院住院率逐年攀升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就是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违规行为。

  那么,为何会出现分解住院?

  涂仁清说,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定额结算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大部分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市医保中心申报。

  医保中心按住院人次与医院结算,每人次按医院级别分别支付1600元至4400元不等。因此,医院中途让病人出院再住院,搞“分解住院”,目的就在于向医保中心申报更多费用。

  医院默认:

  “被出院”皆因利益驱动

  医院为何需要病人出院后再入院?连续两天来,记者走访了汉口和武昌多家医院,面对追问,很多医生都选择了沉默,剩下的医生给出的回答可谓异口同声:“现在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在记者再三保证不透露医院和本人的姓名后,武汉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主任才道出了真正原因。

  这位医保办主任说,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还没有完善,医院为了创收会给科室下达考核指标,例如“住院收入”、“出院人次”年增长30%以上。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三甲”医院评审或重点专科评审,有“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的指标要求。

  三是病人就医期望值过高。很多慢性病、老年病治疗时间长、见效慢,客观上需要患者出院后在门诊继续治疗,有些患者或家属觉得住院比住宾馆便宜,还有人照顾,万一出了什么事还可以和医院扯皮。

  政策解读:

  分解住院属严重违规行为

  医院分解住院的行为,给市民带来了哪些麻烦?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说,“分解住院”违背了医保定额结算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定额结算是以病人一个连续治疗过程为结算单位,把大病小病打通打包计算付费。

  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显然会加重参保人的负担。医院在病人达不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出院”,然后让病人“重新入院”,二次缴纳“门槛费”,尤其是让病人自费住院,实际上剥夺了参保人享受住院报销的权利。

  此外,分解住院使医保本应只支付一个定额的,却实际上多支付了一个或多个定额。

  涂仁清表示,近几年来,医保中心查获了不少的分解住院案例,对当事医院也都予以了处理,但由于利益驱使,分解住院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这是一个带有全国性的普遍问题。

  【支招】

  如何识别“分解住院”

  病人“被出院”的理由大多有以下两种:

  1、“以住院天数已到期,或住院费已满额度为名,在患者尚未达到出院指征的情况下通知患者出院,或让患者自费住院。”

  对此,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调研员何广胜解释说,医疗保险政策从来没有规定,患者一次住院只限住多少天或限用多少费用。住院患者能否出院完全由医生根据患者治疗状况决定,不以住院天数或住院费用来决定。分解住院是将应由医疗机构负担的定额结算分担费用转嫁给患者,同时以“医保有此类规定”的说法误导参保患者。

  2、 “以两次住院需间隔7天,或15天为名推诿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

  对此,何广胜调研员的解释是:我市医疗保险政策并没有也不可能对两次住院间隔时间做出规定,参保人只要符合入院标准即可享受住院治疗待遇。

  举报“分解住院”可获补偿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稽查科科长黄星宇说:市民如发现分解住院的行为,可先向医院医保办进行投诉,调查属实的,退回多收取的费用(自确认违规之日起到领款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院应在当月月度费用结算中向医保中心申报扣减相关定额。

  医院对参保人反映的问题拒不处理的,参保人可向辖区社保处或市医保中心投诉。市医保中心和辖区社保处核实属实的,退回医院多收取的费用(自确认违规之日起到领款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追回违规金额,并依法给予2至5倍的处理。

  市医保中心(市医疗保险稽查办公室)投诉电话: 59598555 59598380

  举报投诉需提供的资料

  1、出院发票、出院小结。

  2、提供退款的银行账号、社保卡复印件。

  【预告】

  本报新闻栏目《百姓问政》再出发,其中“关注民生·社保伴您行”专栏今天正式与读者见面,我们的口号是:拉直政策问号。

  今年初,武汉市委市政府公布了2014年度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突出问题”,其中“社保工作透明度待提高,流程不便民”被纳入其中。为切实提高社保工作透明度,落实整改承诺,武汉市人社局今起联手本报《百姓问政》栏目,推出“关注民生·社保伴您行”专栏,每周一刊出,就市民关心的各项社保问题,给出专业的解答,敬请市民留意。

  记者邵澜 通讯员彭燕娥 金睿 孙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