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通讯员朱彦、娄晓鹏、实习生吴哲)昨从省国税局获悉,全省“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纳税人首次突破10万户大关。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101576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较试点启动时增加纳税人68216户,增长204.9%。
省国税局数据显示,1-9月,全省共入库“营改增”税款45.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4亿元,增长56.1%。自试点启动至今,全省已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94亿元。从行业看:现代服务业83388户,占82.1%,较试点启动增加57280户,增长219.4%;交通运输业15162户,占14.9%,较试点启动增加7636户,增长101.5%;邮政业132户,占0.1%,增加62户;电信业2894户,占2.9%,增加1525户。
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表示,2012年12月1日湖北启动试点以来,“营改增”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放大,试点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下降。
自试点启动至今,全省获得减税整体规模达52.1亿元,“这些减少的税收转变为企业实实在在的利润,成为助推试点企业转型升级的‘营养’和动力。”
“营改增”助力现代服务业扬帆远航
截至9月,全省新增的6.82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研发和技术等现代服务业成为领跑者。整个现代服务业企业较试点初期增加5.73万户,达到8.34万户,增幅达219.4%。前8个月,现代服务业累计缴纳税收27.2亿元,占营改增税款总额的60%。
物流企业:多式联运成“香饽饽”
武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很少采用多式联运(指从装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包含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主要因为多式联运重复纳税的成本太高。”该公司财务总监李海涛说。
而在“营改增”后,多式联运成了“香饽饽”。公司副总经理陈乔介绍,“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税率由原来的3%上升到11%。“虽然税率上调幅度较大,但在运输过程中的业务来往均可以进行抵扣,不会重复纳税,成本实际上降低了不少。”试行“营改增”的一年里,企业利润由2012年同期的8000万元,增加至1.2亿元。
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介绍,“营改增”打通了税款抵扣链条,增加了企业拓展业务、扩大市场的动力,推动了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形”真正转变为“哑铃形”,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广告创意行业:主辅分离抵扣多
湖北广播电视台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广告创意行业,被纳入“营改增”之列。该台财务科科长刘涛介绍,在“营改增”的一年内,集团整体税负下降了58%。
刘涛称,公司可抵扣的项目主要包括设备的购置、节目制作的购进等。营改增后,非常利于电视台的制播分离,可以制作节目卖给其他公司,也可以从别的制作单位购进电视节目。而以前电视台购买节目则都存在着重复纳税,市场难以打开。
刘涛表示,现在,可以把制作真正交给市场。今年公司购买设备资金达8000万元,可以抵17%的税,“从表面上看,税率是由5%增加到6%,但如果可抵扣的项目多,不仅税负不会增加,还会减少。”“‘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推进了主辅分离,促使企业做强主业、做大辅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姜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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