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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废止涉药文件247个 开展药价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5-29 16:52:11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局联合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在汉召开全省药品价格改革工作推进会,以确保国家药品价格改革政策在我省顺利推进。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要求,从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取消。

  对此,省物价局表示,我省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政策将与国家同步施行,并废止我省出台的涉及药品价格的文件247个,取消药品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市场调节价药品网上公示制度,各级物价部门不再出具任何形式的药品价格证明材料,不再为药品招标采购出具成本监审结论或报告。

  一系列改革举措,核心就是以后药品价格市场说了算。政府放手,一旦医企串通,药价会上涨吗?对于老百姓关心的话题,省物价局表示,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是一放了之,更不是放开不管,而是政府部门从事前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从监管具体价格水平转到监管价格行为上来。目前,药价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一些竞争不充分和价格虚高的药品,还将受到市场谈判机制约束,价格大幅下调。

  目前,全省从事医药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超过1.8万家。为确保药价放开后市场有序,从6月1日起,全省物价系统将集中力量,对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防止投机分子借药价改革之机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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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监测体系 防控药价起落

  药品价格放归市场,政府监管部门能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吗?省物价局透露,了解掌握我省药品价格变动情况,是我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必要保障。为此,该局正在建立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以加强对放开药品价格跟踪,特别是专利药品,竞争不充分、临床用量大、医保费用占比高、儿童专用药品,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药品。

  该局将制定《湖北省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定点报告单位将在17个市州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医院中产生;报告频率为每月10日上报一次;监测报价将结合省物价局大数据平台,形成药品价格监测预警网络,防控药品价格频繁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