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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家门口建储藏窖、冷库最高可获10万补贴

发布时间:2015-07-15 22:49:27来源:SRC-13

贮藏窖效果示意图

简易冷藏库效果图

  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董育雄 实习生夏远志)7月15日下午,记者从湖北省农业厅获悉,今起湖北农民与合作社在家门口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例如贮藏窖、通风库、冷库等,可获得单个最高10万元的国家补助建设资金。这是湖北省首次启动该补助项目,随县、宜都等十个县市被列入补助范围。
  
  据了解,此次补助资金主要将用于2015年新建的柑橘类保鲜设备、蔬菜贮藏保鲜设施。已经建成的不补。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每个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农户不超过2座。补贴涉及贮藏窖、通风库、简易冷藏库和组装式冷藏库等四大类。补贴金额根据设施规格,单个补助从6000元到10万元不等。
  
  “原则上保证每一类规格的设施,补贴金额占到建设费用的三分之一,剩余部分农民自筹,省市县农业专家将给予全程技术指导。”湖北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副处长杨可俊表示,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部门、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后再兑现补助资金。鼓励连片集中建设,鼓励一房多用、一库多用。
  
  纳入补助县市范围内的农户或合作社,有申请意向的可以带户口本、身份证或合作社营业执照到县农业局或乡镇政府领取表格申请。申请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申请表填写和相关部门审批盖章程序。
  
  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涂胜华表示,柑橘、马铃薯等果蔬农产品出产后保鲜期短,损耗比较大。扶持建设储藏设施,有利于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减少损耗,保质保鲜,进而能促进我省农民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稳定市场供应,提效增收。
  
  附湖北纳入补助范围的县市:
  
  随县、夷陵区、宜都、当阳、天门
  
  仙桃、恩施市、利川、巴东、宣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