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成品油价迎来年内第7次上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提高0.0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20日24时。
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0月20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9月下旬以来,受美国石油钻井平台数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呈震荡上行走势,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据了解,本次油价调整度为年内最小。因幅度较小,对消费者的油耗成本影响也较为有限。而对于具有大型运输车队的物流企业来讲,油耗成本增加则相对明显。以一辆载重50吨,月跑1万公里,百公里耗油38升的斯太尔重型卡车为例,按照此轮0号柴油0.05元/升的涨幅测算,在下一个计价周期(约半个月)的时间里,油耗成本增加76元左右。
据统计,年内成品油价共经历了20轮调价周期,其中9次下调,7次上调,4次搁浅。上一轮调价时间窗口在9月30日24时开启,但由于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而搁浅。截至目前,汽油累计下调315元/吨,柴油累计下调370元/吨,折合零售汽油每升下调0.23元,柴油每升下调0.33元。(新华社、中新社)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