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建伟、通讯员吴凯波)为贯彻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精神,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打击和稳妥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意见》明确将投资理财、担保、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借贷等领域作为风险排查重点,同时将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风险点的管控。
之前,我省已专门成立了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意见》,我省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工作原则,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风险防范和排查;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无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地方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监管。
省级层面将发挥省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意见》同时提出,将利用互联网、手机软件等技术手段,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防范工作,我省将研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省处非办表示,打击非法集资要疏堵并举,同时要改进金融服务。一方面要对非法集资打早、打小,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防范和预警,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据悉,公安部已搭建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址:ecidcwc.mps.gov.cn),目前先行向“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使用。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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