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赵莎莎 通讯员董胜男)3月10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统计数据,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0.6个百分点。受春节因素推动,食品烟酒价格上涨4.8%,影响总指数上涨1.4个百分点,占CPI全部涨幅的六成以上,成为2月物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从同比看,八大类呈“七涨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烟酒上涨4.8%、居住上涨2.9%、衣着上涨2.3%、教育文化娱乐上涨1.8%、医疗保健上涨1.7%、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0.9%、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2%,交通和通信下降2.5%。
从环比看,八大类呈“七涨一平”态势。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涨幅比上月扩大1.5个百分点。
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食品价格上涨依然是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受春节因素影响,鲜菜、鲜果、畜肉、水产品、禽肉、蛋类、在外餐饮价格分别上涨30.7%、9.6%、5.7%、4.4%、3.2%、2.2%、1.4%,带动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5个百分点。春节期间部分商家休市使得鲜菜进入春节“断档期”,需求刺激推高鲜菜零售价格,部分“外调菜”价格涨幅超过50%。
春节期间用工成本攀升,推动车辆维修保养、家政、洗浴、理发、交通费价格分别上涨16.0%、11.7%、10.2%、7.6%、4.7%。受国际金价上浮和春节消费旺季影响,黄金和铂金饰品价格分别上涨6.7%和4.9%。
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与全国平均涨幅持平。涨幅居全国前列的省市分别是广东(3.3%)、海南(3.2%)、福建(2.9%),湖北居第10位。在中部六省中,涨幅居前列的分别是安徽(2.6%)和江西(2.5%),湖北居第3位,涨幅分别比河南、湖南、山西高0.1、0.2、0.8个百分点。
“2月份正值农历新年,食品类价格波动上升,服务类价格明显上涨,致使物价总水平高位运行。”工作人员表示,进入3月后,随着天气的转暖和节日效应的消退,部分商品及服务的“春运”价、“春节”价将陆续回归常态,预计3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