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谢玲 通讯员卢定俭 张占功)近期,有外地市民在购买进口车后办理手续时发现,所购车辆是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受损车辆。记者从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目前我省尚未出现这种损坏车辆流通信息。
在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现场存放的进口汽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甚至完全损毁。近期,有媒体报道,事故中涉及的这些进口汽车经过维修翻新等方式被“洗白”低价流入市场。
昨日,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尚未出现损坏车辆流通信息。该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汽车时应索要必须的进口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担保证明、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还可根据进口证明文件的信息登录相应品牌国内总经销商的网站,进行信息比对或向其直接咨询。
(作者:高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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