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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税部门首开出售和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16-05-01 17:51:33来源:SRC-13
  
 
  图为湖北省地税部门开具的首张不动产销售增值税发票

  荆楚网消息(记者赵莎莎通讯员徐卫兴)5月1日是“营改增”全面试点第一天。凌晨零点,武汉市武昌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市民吴先生开具了转让住宅136万元的增值税发票。这是地税部门历史上开具的首张增值税发票。

  同时,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童先生开具了湖北省首张个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完税证明,开票金额7000元。

  随后,全省各市、州地税局均成功开出不动产转让和不动产出租两类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试点中,地税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一个关键节点,所涉及的二手房销售和房屋出租行业均是民生热点,社会关注度极高。

  为确保代开业务能够平稳有序进行,保障纳税人能够顺利开票、申报纳税,湖北省地税系统取消节假日及双休,加强政策宣传,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明确代征流程,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初始化、税控设备发行、发票发行、发票发售、系统安装等一系列测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业务测试和代征准备,确保营改增改革按时全面落地。

  从武昌区地税局拿到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王先生说,地税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十分方便,既降低了税负,还减少了办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