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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物价指数仍处低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5%

发布时间:2017-10-21 08:21:21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红通讯员宋雪胡敏)昨日,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三季度湖北经济运行情况。经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76.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8%,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

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显现

据通报,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2848.2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0%,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9%,与1至8月持平。41个行业大类中34个实现增长,汽车、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1%、18.0%、16.3%。

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显现,前三季度,全省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5554.57万平方米,增长15.0%,增速比1-8月回落1.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9.5个百分点;实现销售额4203.06亿元,增长27.3%,同比下降21.3个百分点。其中武汉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9.8%,增速同比回落30.3个百分点。房地产销售增速回落,对下游装修建材、家电家具等居住类消费的抑制将逐步显现。

此外,房地产去库存效果显现。前三季度,全省待售面积为1938.73万平方米,下降20.8%,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132.66万平方米,下降28.0%。

前三季度CPI仍在“1”时代

从今年2月份起,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入“1”时代。前三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处于近几年涨幅偏低的一年。

八大类商品价格中,食品价格微降0.7%,医疗保健价格上涨9.9%,居住价格上涨2.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9%,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8%,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0%,衣着价格上涨0.9%,生活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4%。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受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及其翘尾因素有关。

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8元,增长8.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绝对值居全国第13位,中部地区第2位;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46元,增长8.6%,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